重庆房产:小三哭晕在厕所!以后没有媳妇签字买不了房

广大妇女同胞们注意啦!最新买房政策一定要谨记!以后你家老公再买房时,必须经得你的同意,才能买的哦!这意味着,老公们再也不能无所忌惮的给“小三”们买房了。是不是灰常大快人心!

国土部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经过9个月的征求意见后,于2016年元旦开始实施。其中,与大家关系最大的就是这一条,已婚人士购房,如果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则必须太太签字同意,否则办不下房产证。

难道真的是制定法规者痛恨小三们才制定的这项政策吗?其实并不是。《婚姻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凡是婚姻内购买的房子,都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以保护婚姻内两人的共同财产。

在一线城市买房限购的情况下,对以家庭为单位的购房群体有着严格的限制。购房者办理过户手续时,就需要录入夫妻双方的信息,并需要提供双方有效证件。

而且,在申请购房贷款时,银行就需要伴侣签字。即使申请贷款的本人有能力偿还贷款,也需要配偶的签字同意银行才会开始审批。

买家申请的贷款批下来之后,去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局纳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然后获得房产证。拿到产证之后,购房人需要携带产证去银行作抵押,银行再将尾款放给开发商。

其实,一般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没有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只需要携带相关证明证件核验就可以。如果一方想要给小三买房提供假的资料,房产证是办不出来的。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实际上,在买房过程中,多个步骤都在保护正室太太的权益。

夫妻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能够证明购房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即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双方一方不能到场办理,还需要提供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