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中间租房又租别人骗房主「房东要加房租而且加很多有什么办法」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中间租房又租别人骗房主「房东要加房租而且加很多有什么办法」。

男子租房第一天,

烧火引发火灾,

造成3万多元的损失。

房东起诉索赔,

男子称房子内有易燃品,

自己被陷害了……

租房第一天烧火引发火灾

2018年3月28日,吕先生租了周先生位于庄河市延安路的一套房屋居住,当天在烧火过程中发生火灾使房屋受损。

周先生称,吕先生当天入住后,在烧火清理铁锅的时候,由于锅内猪油温度过高引起燃烧,吕先生为了灭火,向锅内浇水,导致火苗上蹿到屋顶引起火灾。

其他租客表示,房子起火后,听到吕先生说是炼猪油引发的火灾。

火灾导致周先生的房屋受损,

他要求吕先生赔偿,

但双方一直没有谈妥。

无奈,周先生将吕先生起诉到法院,

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

网络配图

吕先生表示:

当天他去的时候东家是一个老头,并不是周先生,老头把钥匙给他了,告诉他烧一下炕看怎样,好不好烧,没想到一烧就着火了,“家屋内有油漆和香蕉水,我当时并不知情,属于陷害我……”

经鉴定,周先生房子的修复费用为3.1万余元。为此,周先生共支付7000元鉴定费。

租客赔偿房东3.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

自然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吕先生承租周先生所有的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致周先生所有的房屋损毁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侵权人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吕先生称周先生屋内有油漆和香蕉水,属于陷害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吕先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其所承租的屋内有油漆和香蕉水,且是由该物品引起的火灾,属于举证不能,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近日,庄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吕先生赔偿周先生合理经济损失3.1万余元;诉讼费7595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75元、保全费320元、鉴定费7000元),由吕先生负担。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半岛晨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提醒自己注意用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