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五大陷阱可能诱你上当

楼市火热,与之相关的纠纷案件也接踵而来。一些消费者受市场和销售热度和销售手段影响,往往会盲目抢购,一时冲动交了定金,而事后又因各种原因后悔。

案例:

丁女士支付了5万元购房定金,合同约定需25%首付款。但办理按揭时,银行要求首付须30%。后来,丁女士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刘先生1月1日支付了2万元的购房定金,3月19日发现其订购的单元已被出售,只好向开发商要回定金。

据统计,买卖双方纠纷频出,大多是由于开发商虚假宣传和消费者的冲动下定造成。一些开发商在购房者认筹、认购时承诺一切不满意可全额退回预付款,到期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开盘的时候,房地产销售公司承诺的“零首付”、“低首付”、朝向、学位、优惠等结果往往不兑现或货不对板,也导致消费者退定(订)。而发生这样的事之后,销售公司与开发商又相互推诿,纠纷发生。盘点以下五种开发商常见销售手段,要买房的网友必须心中有数。

制造热销假象

近几年有过买房经历的人们都会对售楼处的“人气”记忆犹新,其实房子真有那么抢手吗?答案是未必!开发商往往会制造房子热销、售楼处人潮涌动的假象,比如找“房托”假扮购房者去楼盘排队购房,同时在售楼中心房源公示栏上面打出“售完”字样,让购房者觉得房子太火已经断销,在没考虑周全的情况下就急着交定金,签合同买房。

私自更改楼盘规划

在售楼处的时候,一些销售人员会许下口头承诺,说周围会建公园等卖点吸引购房者,大家要知道,口头承诺变数难预料,一定要将承诺落实到合同中,并明确违约责任,一旦出现开发商私自更改规划的情况,可以有足够的证据维权。

低首付购房

类似营销手段之前已经谈过不少,各地也开始正视首付贷及相关金融服务给经济带来的高风险。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低首付购房只是开发商营销的噱头,消费者一分钱的便宜也占不到,各位购房者要注意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理性买房,不要因为低首付的优惠就贸然购房,还贷压力被无形增加。 最后发现没钱偿还,吃亏的还是自己。

买房送面积

在寸土寸金的楼市中,买房送面积看起来是最划算的一种优惠方式,然而也要小心其中陷阱。 有些赠送面积是以购买特定楼层为前提条件的,如露台,阁楼必须购买顶层才能获赠;想要地下室或者花园,就得买一楼的房子,购房者一定要搞清楚这样的楼层和户型是否真的适合自己,别“占小便宜吃大亏”。

出售未取得预售认可的商品房

一些实力不够的开发商回了资金回笼,会将未取得预售认可的商品房进行出售,这样收取的定金和预付款属于非法集资。一旦遭遇楼市波动,开发商很有可能卷款潜逃,所购房屋也将成为烂尾楼,即使正常交房也不能获得产权证。因此购房者一定要选择大品牌开发商,同时看房时可要求对方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到当地房屋登记部门进行核实,以免买到未经预售许可的房子。

综上所述,购房者下定(订)前要多走、多看、多了解同类型的产品,综合对比优劣势和自身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事后以不喜欢、买贵了、赠送少、资金不足等为由要求退定(订),不能成为退定(订)的有效理由。同时,消费者须树立合同履约意识,只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签约时要重视合同、协议的细节,必须明确注明商品的类型、配置、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承诺,约定内容要明晰,绝不能含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