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房产:在房产交易中你交了多少冤枉钱?

买房子不仅需要支付购房款,与买房相关的种种费用细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其实在房产交易中,有些费用不是非交不可的。以下这些收费,购房者可以大声“say no”。

在房产交易中你交了多少冤枉钱?

一、水电周转金

按照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的,除业主自愿,物业管理企业可预收水电费并逐月扣减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取水电周转金等与水电费缴交相关的费用。

二、煤气初装费、管网建设费

此项收费以前由开发商收取,但目前已经被叫停。

三、契税、印花税等办证费用

按照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办理完房产证以后才能收取此项收费,但目前都是在办房产证之前就已经收取。

四、预收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按照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月计收。除业主自愿外,不得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