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教你如何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提取步骤

第一、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第二、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第三、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第四、以下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支取的银行和相应的卡型: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

第五、如果你是已婚人士,而自己又不是主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就需要提供对方的公积金支取证明。如果不能提供,最多只能支取总房款(大修费用等)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