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津财采投决〔2020〕32号)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津财采投决〔2020〕3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津财采投决〔2020〕32号)


一、项目编号:ZCZBZC-GK-20200043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2020年物证鉴定中心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4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信和永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5号B105

被投诉人1: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F楼2楼225室

被投诉人2: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海洋海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区汤立路201号院3号楼15层2单元1802

四、基本情况

1.投诉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6月5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采购方式为开招标方式,第4包预算金额185万元。2020年6月3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诉项目中标公告,第4包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为178.5万元。

2. 主要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2条“★2、镀膜舱体必须采用最新工业舱体设计,内部结构布局合理,内部空间尺寸不小于600*600*600mm,真空舱内容积不小于210升”该项要求不明确、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2)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3条“★3、镀膜承载器为半圆形,尺寸不小于900*550mm。” 该项要求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3)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4条“★4、提供可视化指纹显示系统,操作人员可直接观察位于设备外部的显示屏来实时监控内部指纹显现的效果,无需再低头弯腰从真空室的观察窗观察” 该项要求不明确、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4)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5条“ ★5、系统可以提供清晰简单的使用操作,非常简单,具有全自动操作和半自动操作双重模式,全自动模式下,操作者只需要输入参数要求,系统即可自动操作完成,无需人工介入。” 该项要求不明确、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5)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7条表述的“纳米级镀膜,镀膜厚度可选,系统可根据要求镀膜精度达到1个纳米,并可随时介入终止镀膜,终止镀膜后金属蒸发源不再继续覆盖,可防止镀膜过度。”和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9条“★9、具有膜厚计系统,可时时监测镀膜厚度,防止镀膜过度,并可对同类客体进行膜厚度经验积累” 该项要求不明确、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6)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8条表述的“★8、不少于4套独立控制蒸发舟,单次镀膜循环内,镀膜材料除金、锌、银外,还可选择其他金属或氧化物作为蒸发源(提供照片证明)。”该项要求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7)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10条表述的“★10、可预设定镀膜菜单,根据预设定程序,系统自动完成整个镀膜过程,包括金,锌,银或其他任何金属的镀膜要求,无需人工任何干预;同时可对镀膜条件进行记录存储,对同类型客体可直接提取调用,实现经验积累后的全自动化镀膜。”我公司对这条技术要求提出异议。该项要求不明确、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8)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13条表述的“★13、采用高真空涡轮分子泵,对氮气的抽速不小于1200升/秒,开机无需预热,打开电源即可直接进行抽真空镀膜,同时关机无需继续制冷,可直接关机断电断水,无需等待。” 该项要求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9)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中:第17条表述的“★17、必须具有旋转物证架系统,可对圆柱形物证进行旋转镀膜,旋转速率可在5-30转/分钟范围内调整,以便对圆柱形物证进行最佳状态镀膜(需提供照片证明)。该项要求不明确、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10)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第★2、★3、★4、★5、★8、★9、★10、★13、★17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设备,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11)招标文件中第20页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第4包技术要求,技术要求第★4、★5、7、★9、★10、★17项条款不合理,严重违背客观科学性。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12)在质疑函回复中,质疑事项1-9都提到:根据市场调研结果表明大多数产品均能满足该技术要求。以此为由,不存在排它性、倾向性。答复不明确、不合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5,6,7,8,9,10,11不成立,投诉事项1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