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个人转让二手房、出租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后,个人转让二手房、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相关事项是怎样规定的呢?大家可以看看小明对小芳转让二手房、出租不动产的答疑,相信大家一看就明白!

小芳:小明你好啊,你对增值税相关政策比较熟悉,最近我想卖房和出租房,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你呢。

小明:好的,你和我讲讲是什么样的情况啊。

小芳: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最近我不是搬进新家了嘛,我的旧房子想卖掉,不知道转让二手房相关增值税是怎么样规定的?

小明:你的旧房子才买了不到两年啊,如果你现在卖掉,是要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的,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小芳:那假如我的房子现在卖了50万元,要交多少增值税呢?

小明:这样的话,应纳增值税额=50÷(1+5%)×5%=2.38万元。

小芳:那我应该在什么时候,在哪里交税呢?

小明:纳税时间是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则是二手房权属变更的当天。但是,如果你先开具发票的,就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你是属于个人转让二手房,营改增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所以你应该向房屋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申报手续,同时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小芳:这样呀,那我考虑下要不要在旧房子够了两年的时候再卖。还有第二个问题是这样的,我父母年迈了,打算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把他们原来的房子出租出去,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18000元,这种情况下,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去哪里办理呢?

小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如果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你们的旧房子出租取得一年租金18000元,分摊到每月只有1500元的话,那就可以免予缴纳增值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