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深圳保障房建设标准:须为88平内精装房

随着近年来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成长,特别是近几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那么究竟何为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又有哪些?2012年6月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新建保障房户型面积应为88平方米以内的标准户型。同时,选址区域应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根据《标准》,保障性住房必须为精装房,按照户型分为四类:A类户型为一个或两个居住空间模式;B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C类户型为三个居住空间模式,并考虑可改造为四个居住空间的设计;D类户型为四个居住空间的模式。同时,各类户型均有严格对应的建筑面积。A类户型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B类户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C类户型建筑面积约65平方米;D类户型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各类户型建筑面积允许上下浮动5%~10%。另外,对四种户型,《标准》将其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阳台面积都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标准》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选用标准户型库中的户型不应少于80%,20%以下的户型可以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本标准相应指标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但均不得超出四类户型的面积标准。即所有保障房的户型面积不得超过88平方米的最高上限。

依据《标准》,总共有以下数字亮点:保障性住区选址区域应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米;在保障性住区边界800米范围内宜有一个公园或开放空间的公共场所;户型设计分为35、50、65、80平方米四个等级;保障性住房的户型面积最大不能超过8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