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我国保障房建设的变化 重庆推进保障房建设的措施

我国保障房建设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可喜变化?国内外理想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是什么?要怎样去实现这个目标呢?重庆对推进保障房建设又做出了哪些举措?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方面的问题。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我国将在今后5年内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使保障房覆盖率达到20%。2011-2012年,保障房建设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2013年,保障房建设将会出现两个可喜的变化,一是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可望纳入公共财政而固化下来,在未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稳定的资金来源将驱动保障房放“量”增长;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将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房的品质将会提升。

国内外理想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就是这个国家或城市的平均家庭收入6—7年能买一套七八十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要实现这个目标,总体上要抓好“供求平衡、土地价格、税收分量、金融杠杆、配置格局”等五个房地产调控的关键环节。

要做到房地产的供求平衡,首先要确定房地产的总量。每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都有人均住房面积的标准,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是四五十平方米,而中国人多地少,住建部规定我们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标准是30平方米,这个标准乘以一个城市规划确定的人口数量,就是这个城市所需的房地产总量。总量确定后,是一两年、三五年完成,还是十年二十年完成,这有个当年的施工量、建设量,也是要控制的。毎个新兴的、扩张中的城市,每年的房地产投资不能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25%。不足25%,说明这个城市的房地产业发育不足,而一旦超过,则很容易出现泡沫。前些年,国内有些城市的房地产投资占到固定资产投资的百分之三四十,甚至百分之五六十,事实证明都出现了泡沫。

在控制地价方面,也要注意两点。首先,地价是影响房价高低的一个重要的基本面原因,政府不能唯利是图,炒高地价,不要做推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当今中国不少城市房价高,就与地价高有直接关系。我们平常讲的笑话,面粉价格比面包贵,面包做出来就更贵,就是这个道理。我们要把握的是,一个城市的楼面地价不能超过当期房价的1/3。这应该作为一条“军规”,作为一个有效的机制。如果把地价炒高了,短期你的财政收入可能很高,但最后的结果是投资环境恶化,长远将会影响这个地方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楼面地价不能超过当期房价的1/3,实现对地价的有效调控呢?这就要求政府要搞土地储备,没有土地储备,就会丧失城市管理的基本调控权,想调控也无法调控,楼面地价低于房价的1/3,就会变成空话。所以,重庆巿政府从2002年开始,强力推进土地储备,把城市核心区未来要扩张的500平方公里60%的可建设用地,差不多40余万亩,掌控在政府手中。当政府土地储备比较充分的时候,政府想地价低一点,只要考虑自己的地出价低一点就行了,当地价高了的时候,多供两块地就可以压下来。

在税收分量上,同样要注意两点。房地产的税收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在国外一般占到财政收入的1/3左右,国内一般在40%左右。但国内外的房地产税收有一个重要区别,国外的房地产税收是以直接税为主,像房产税、物业税等,而囯內是以生产环节税为主,包括交易契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这些税容易包含在房价里推高房价。而房产税、物业税等直接环节的税,是一个年年要征收的资产税,这个税高了以后,会使得买房的人增加使用成本,令量入为出的人不敢买太大的房子。所以,直接税对房地产消费市场会起到有效控制的作用。这也是重庆为什么进行税制改革征收房产税的原因。同时,在实际税收调控中,要采取“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优惠、高端有约束”的“三端调控”策略。低端有保障,就是对公租房、安置房等低端住房不收税,不收配套费,不收土地出让金,不收建设企业的利润。这“四个不收”,可以使住房建设成本降到最低,这样给老百姓的租金或者卖价也会低;中端有优惠,就是对老百姓买来自己住的普通商品房,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高端有约束,就是对房价比商品房平均价格高两倍、三倍、五倍的高档商品房征收房产税,同时在交易环节征收较高的契税和增值税等,这是国际惯例,实际是一种财产再分配,体现公平。

讲到金融杠杆,要弄清楚金融对房地产的调控有两种概念。金融调控首先是基本面的调控,就是货币政策,比如调整利率,调整准备金率,这不仅仅是对房地产的金融调控,是对天下一切行业都起作用,房地产作为一个行业,同样要受宏观货币政策的影响。我们这里讲的金融杠杆,就是指针对房地产的金融调控,是为了让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目前,中国对房地产的金融调控可谓是五花八门,比如对房产商投资的信贷抽紧,比如提高首付贷款利率,比如出台限购、限价、限贷等措施。其实,这些措施都没有击中“七寸”要害。宏观货币政策一旦确定,就应该实行统一的利率,按揭贷款就应当按照这种利率,不能今天可以优惠30%,明天就取消优惠,随意改变。其实,金融对房地产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调控只需要一种,就是首付和按揭的杠杆比。当你为了大力刺激房地产,可以实行零首付,杠杆比达到100%,就会出现次贷危机,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这种情况。另一种情况,为了紧缩房地产,实行零按揭,杠杆比为零。这是金融调控房地产的两个极端。对政府来说,所谓金融对房地产的调控,只要讨论在零首付和零按揭之间采取什么比例。这个点就我们来说,老百姓购买的首套普通商品房,首付应该在30%左右;对第二套以上的商品房或者高档商品房,首付可以到60%;第三套以上的可以零按揭。只要采取这样的调控政策,运用好首付比这个金融杠杆,将按揭比例固定下来,目前采取的限贷、限价、限购等五花八门的调控措施其实都是可以取消的。

最后就是做好房产的配置格局。不管你房价调得多么好,6—7年能买一套房,但总还有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体拿不出钱买房,所以,在住房配置上,要采取“双轨制”,由政府给这部分困难群体提供保障房。一个社会的住房供应不能100%是商品房,也不能100%是政府保障房,有三七开,或者四六开的比例,具体比例可以根据每个城市的实际情况定,但住房配置“双轨制”是我们社会应负的责任。

房地产是个消费品,跟供求有关,供过于求就跌,供不应求就涨;房地产也是个不动产,跟地价有关,不动产的要害是土地,土地要涨价,房产要折旧,所谓房地产保值增值,主要是土地的保值增值;房地产还是个商品,涉及生产和持有环节,与税收有关,税收包括持有环节的税收和生产交易的税收,生产交易的税收会摊到买卖双方的基数里去,会推高房价,而持有环节的税收会增加持有成本,从而遏制房产消费;房地产同样也是个资产品,当然也与金融杠杆有关,杠杆大了,购买力就强,就刺激房地产,而杠杆小了,购买力就弱,就会抑制房地产;房地产还需要“双轨制”配置,“双轨制”里的保障房系统是政府的公共服务,政府的公共服务不光是养老、医疗、教育、卫生、文化,还应该包含为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总之,我们只要把房地产系统的供求平衡、土地价格、税收分量、金融杠杆、双轨配置五个关键环节调控好了,就会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实现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