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问答申请条件、房屋租金、申请时间全在这里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问答申请条件、房屋租金、申请时间全在这里。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效率,淮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于近期印发了《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主要明确了公租房(含廉租房,下同)的申请群体,申请方式和租金标准等内容,并将往年公租房申请由年度集中受理方式拓展至集中受理申请与常态化受理申请方式相结合。

一、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四类申请群体之一:

(一)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具有淮南市城镇户籍,申请人已婚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与申请人同一户口中且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申请时上年度淮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含自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

其中申请时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申请时上一年度淮南市城市低保收入标准1.6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的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毕业,在淮南市内工作,于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园区)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未婚或已婚但配偶子女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婚且配偶子女在淮工作、生活的,须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城镇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在淮南市内工作,或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但在户籍地以外县区(园区)工作。申请人(家庭)于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园区)无自有住房,申请时上一年度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申请时上年度淮南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属于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四)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

在保证“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家庭以及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要的基础上,其他有住房需求的人员均可申请租用公租房。

我市公租房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

全市二县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山南新区均建有公租房项目。目前房源较为充足的为山南新区市级公租房、八公山区益民阳光廉租房等。

其中山南新区市级公租房坐落于三和镇境内、206国道旁,已有23路、24路、35路公交途经该项目。该项目规模大,项目内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和幼儿园,且距离三和镇较近,生活较为方便。

三、公租房申请时间

公租房的申请实行年度集中受理申请与随时受理申请结合方式。

(一)集中受理申请每年年初(3月份左右)开展一个月左右的年度集中受理申请,对于每年度集中受理时段申报公租房配租的申请户,经房产、收入情况核对后,县区(园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审核完成后可直接配租并按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公租房租金标准、市场租金标准等收入档次核定租金标准。

(二)集中受理期之外的常态化受理申请

对于集中受理时段之外申请公租房配租的申请户,统一采取“先租后补”方式,即申请户申请后由县区(园区)住房保障部门先按照市场租金标准分配住房,第二年度集中受理审核以后再根据申请人家庭收入档次退还差额租金。该种随时受理的申请方式自今年8月10日起施行。

四、公租房申请地点和提供的材料

属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型的申请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乡镇街道提交申请。

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及在淮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类型的申请户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或未设社区的乡镇街道提交申请。

申请时按照受理单位要求,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收入情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

五、公租房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差别租金”政策。即根据申请人家庭收入档次不同分为城镇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简称廉租房租金标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淮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租金标准(简称公租房租金标准),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租金标准(市场租金标准)。

(一)廉租房租金标准各区均为1元/平米/月。

(二)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房源所在区域不同分别为5.6元/平米/月(大通区、田家庵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4.76元/平米/月(谢家集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2.86元/平米/月(八公山区、山南新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暂定执行的价格)、4.2元/平米/月(潘集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3.36元/平米/月(毛集实验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

(三)市场租金标准根据房源所在区域不同分别为8元/平米/月(大通区、田家庵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6.8元/平米/月(谢家集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4.08元/平米/月(八公山区、山南新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暂定执行的价格)、6元/平米/月(潘集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4.8元/平米/月(毛集实验区区域内的公租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