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1:公积金套数认定


1、首套


①以家庭为单位,本市无住房,无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参与前配偶公积金共贷使用额度的情况。


2、二套


①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一次已结清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作为前配偶参与一次公积金共贷使用额度现已结清的。


②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市有1套住房,但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作为前配偶参与一次公积金共贷使用额度现已结清的。


【不予贷款的情形】


1、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本人本市公积金贷款尚有未还清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这次政策变化的地方


1、公积金提取记录的,不计入套数。


2、商贷贷款记录的,不计入套数。


3、家庭名下本市房产,计入套数。


这个就是说白了首套购房刚需的这种,使用公积金购房合适,而且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了80万,就等于首套要是买的房值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全部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的话利率比商贷低1个点,适合年轻人买房结婚用,或者之前从来没有用过公积金的人群,用纯公积金贷款的话,算是首套。


【重要提醒】


组合贷款中首付成数和商贷利率的认定标准还按照原政策套数的认定标准。就是纯公积金才是首套,组合的话还是按原来的政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