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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多条房屋征收冻结通告,对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零散地块、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市中段八一立交桥站)、莱芜区芳馨园五栋住宅楼更新改建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冻结,冻结期限至2023年9月29日。

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零散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确定,位于济南市自然和规划局批复的《济南遥墙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新增用地规划意见附图》范围内,涉及济南久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谭立成等地块,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市中段八一立交桥站)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信义庄西街,西至八一立交桥,南至信义庄西街小区,北至经十路,具体门牌号包括信义庄西街1号、经十路21006号、经十路21106号(含1-6号)、经十路21136号(含1-5号),上述门牌号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

莱芜芳馨园五栋住宅楼更新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山东浙新置业有限公司以西,花园北路以东,芳馨园51号楼以北,山东浙新置业有限公司以南,占地面积约22亩,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项目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房屋的析产和过户;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等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官网

编辑: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