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重庆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涉及几方面费用

购买未满5年的二手房,当事人常用"延期交付,先租后买"的方法避税,事实上这办法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是没保障的,房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过户,产权仍是卖方的,如房价上涨或下跌,买方或卖方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交易。

二手房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分为税和费:

(1)税

契税:

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3%,别墅——4%;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

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别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费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