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二手房过户 买卖双方带哪些资料才能办理?

一些市民购买二手房后,涉及房屋的过户问题。房地产行业业内人士为市民做出提示,买二手房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卖方:

如果卖方是单身无共有权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户口本、手章。如果卖方是已婚状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手章、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如果卖方房屋存在共有权人,需要共有权人根据其婚姻状况携带以上对应材料。

买方:

如果是婚前个人(或多人)购买房屋,需要携带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据及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如果是已婚者购买房屋,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款以及后期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

对于存在丧偶状况的买卖双方,需要其携带的户口本上能体现出丧偶状况。对于存在离异状况的买卖双方,需要在过户时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需要携带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