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徐州2022年最新最详细的购房政策信息汇总大全「徐州限售政策细则」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徐州2022年最新最详细的购房政策信息汇总大全「徐州限售政策细则」。

徐州,简称“徐”,古称彭城,是江苏省辖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 截至2021年,徐州下辖5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总面积1125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902.85万人。2021年,徐州地区生产总值8117.44亿元。

徐州是华东重要门户城市,华东地区重要的经济、科教、文化、金融、医疗和对外贸易中心,也是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长三角北翼副中心城市、徐州都市圈核心城市,有“中国工程机械之都”的美誉。

上半年徐州市区商品住宅市场整体供求处低位平衡的状态,同时各区域间分化差距较大,其中,云龙区热度最高,商办市场整体量跌价升,小面积、低总价产品为成交主力,但长期为高库存状态,去化压力较大。

上半年首批土拍热度较低,多为城投公司及国企背景等企业拿地,后期二批土地挂牌时,土拍政策调整,限制地价、不再限制房价,有助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促进房企未来合理利润的实现。

上半年政策环境逐步放宽,购房端贷款利率下调,同时公积金政策放松,支持市场合理的刚性需求和改善需求,市场热度逐步恢复中,有助于整体市场的稳定发展。

2022年5月3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近日召开的徐州市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议相关内容。徐州相关部门提出五大类十八条具体措施,内容包括科学实施土地供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徐州市纾困政策对于稳定经济及房地产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而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群体是目前主力购房群体。通过税负减免以及相关政策支持,可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避免出现过多失业情况。同时,对个体来讲,工作的稳定是购房预期的重要保证,也是购房信心的重要支撑。随着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调整,预计融资端、土地端以及购房端还会有相关支持政策出台,这对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有积极影响。

今天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截止当前,徐州市最新购房相关政策信息。各项政策动态变化,请各位朋友注意甄别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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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壹 限购政策

无限购政策。徐州本地人、外地人都可以在徐州买房。

2022年7月18日,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和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徐财资环〔2022〕14号),家庭购买徐州市区(含铜山区、高新区、贾汪区、徐州经开区、港务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定销商品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附属设施)的1%补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以商品住房销售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发文日期之前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取消后、改签再次销售的,不在补贴范围。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含贷款)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开发企业将补贴款直接返还购房人。

开发企业凭已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商品住房销售发票、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月度商品住房销售明细汇总表等到区住建局申请结算。区住建局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预售商品房购房补贴按商品房预售款管理,拨付到开发企业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按规定支取)。

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每月25日前。

补贴资金结算后,区住建局通知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部门将该批商品住房锁定,不得再重复申请或发放购房补贴。对已发放购房补贴资金的商品住宅需要取消销售合同的,由购房人、开发企业分别将该套商品住房补贴按原路径退回。各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规定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或记入信用评价。

NO. 2|贰 限贷政策

商业贷款:

首付比例方面,首套房,大部分银行依旧是首房首贷2成,个别银行非首房首贷也能做到2成,二套房大部分银行已经降至3成。

公积金贷款:

2022年9月13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徐公积金〔2022〕23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

2.调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申请条件。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3.提高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对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缴存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20万元。

4.提高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10万元。

以上政策,前三条为阶段性调整政策,适用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并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规定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二手房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2022年6月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徐公积金〔2022〕16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根据2022年4月28日徐州市召开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议的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办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和新市民)公积金缴存工作,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简化淮海经济区职工在徐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流程,支持购房者通过“跨省通办”平台在公积金缴存地异地办理。

商转公: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提下,参照我省大多数城市做法,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NO. 3|叁 限售政策

1.徐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3.徐州市新购商品房144㎡以上,新房不限制转让(新政前购买的仍限售)。

NO. 4|肆 人才购房政策

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延续《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规定。

NO. 5|伍 落户政策

2019年徐州全面放开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的落户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对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可以设定不超过5年的要求。

此外,徐州目前实行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户口准入政策、鼓励购房的户口准入政策、鼓励投资的户口准入政策、鼓励经商的户口准入政策、“三投靠”户口迁移政策符合条件即可在徐州落户。

NO. 6|陆 限价政策

实施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拟销售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周边地块同类产品住房价格,经市物价部门审核后进行价格备案。备案后3个月内不得调整,如调整房价需经市物价部门重新备案。经市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全部纳入商品房预(销)售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供市物价部门出具的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证明和“一套一标”备案明细的,市房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

NO. 7|柒 预售政策

最新政策,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批次规模,由原来的每批次规模2万平方米调整为小高层、高层及非住宅项目可按栋申请,联排、洋房等高档住宅项目每批次不低于1万平方米,尾盘可一次性申请。

主体结构达到1/4(满足PC条件的、地面二层可申请)。

NO. 8|捌 资金监管政策

2022年5月3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近日召开的徐州市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议相关内容。

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支取节点,由原来的按预售批次调整为按栋支取重点监管资金。单体工程主体完成50%,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50%;单体工程主体验收,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60%;单体工程竣工验收,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80%;建设项目竣工备案,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90%;办理初始登记,重点监管资金全额支付。

试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使用银行保函的方式。

相关政策文件:

1.《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徐房发〔2013〕75号)

2.《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13〕9号)

从2017年4月1日起,对市区(不含铜山区、贾汪区)申请办理预售的商品房(不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恢复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

商品房预售款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预售款监管分重点监管预售款和非重点监管预售款。用于保证监管项目取得房屋初始登记前所需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等相关工程建设费用为重点监管预售款。其他部分为非重点监管预售款。重点监管预售款设定标准为工程造价及相应配套费用的120%。工程造价及相关配套费用由监管机构依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单位综合造价和中标通知书综合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监管项目的工程进度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申请使用重点监管预售款。监管机构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核拨一定比例的重点监管预售款。监管项目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前,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预售款的10%。

徐州市市区商品房重点监管预售款标准:

1.多层住宅,6层(含)以下,重点监管标准为2148元/㎡;

2.小高层住宅,11层(含)以下,重点监管标准为2328元/㎡;

3.中高层住宅,12层以上18层(含)以下,重点监管标准为2388元/㎡;

4.高层住宅,19层(含)以上,重点监管标准为2604元/㎡;

5.多层、小高层综合楼,11层(含)以下,重点监管标准为2436元/㎡;

6.中高层综合楼,12层以上20层以下,重点监管标准为2460元/㎡;

7.高层综合楼,20层以上28层以下,重点监管标准为2808元/㎡;

8.超高层综合楼,檐口高度100米以上,重点监管标准为3096元/㎡;

9.以上测算不含精装修,实际发生的,参考标准为1000元/㎡。

最新监管标准可动态向徐州市住建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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