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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悦广场营销中心

立案审批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南昌县“九悦广场”以先交首付款,一段时间后再签订合同的方式,把办公楼当公寓卖,购房者拿到合同后才明白中招,却已经难以维护自己权利。10月29日,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局表示,正在以“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对“九悦广场”开发商——南昌大众制冰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事件:开发商把办公楼当公寓卖 屡被投诉

南昌县“九悦广场”的购房者在拿到购房合同后,看到上面约定“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办公”,这使得他们感到蒙受欺骗。“我们买的是公寓,不是办公楼。”看到合同后,购房者陈女士等人恍然明白,“难怪交了首付款几个月后才与我们签订购房合同。”

陈女士等购房者指出开发商在销售时玩的猫腻,即告知购房者卖的是公寓,先要求购房者交完首付款,购房合同则在一段时间之后再签订。在开发商营造的楼盘热销的气氛影响下,购房者纷纷交了首付款,一段时间后他们拿到了购房合同,看到公寓实为办公楼,购房者气得纷纷找开发商要说法。但诉求均没有达成。

购房者担忧:“九悦广场”规划设计是办公楼,到时候核发的不动产权证性质也是办公性质,办公楼是不能用于居住的,只能用作办公,这背离了他们购买用于居住的用途。

陈女士称,相比办公楼,公寓的受众群更广,而开发商为了打开销路,有意设置“挂羊头卖狗肉”的陷阱。

陈女士是在2017年底交的首付款,她介绍,那时正是“九悦广场”热销期,她在2018年初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看到合同上约定的是办公楼,并不是自己想买的公寓,她开始找开发商退房,也是在2018年初,陆续有购房者找开发商给说法,无果之下,他们开始多次向南昌县的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最近,“九悦广场”办公楼当公寓售卖一事,南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已经正式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局:已以“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立案调查

10月29日下午,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胡建辉向记者证实,近期以来,屡有购房者反映在“九悦广场”买公寓却买到办公楼的事,目前已由南昌县市监局、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联合介入调查,已确定“九悦广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并已以“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正在进行调查。

胡建辉提供的一份立案审批表显示案由为:南昌大众制冰有限公司(九悦广场营销中心)涉嫌虚假宣传广告案。同时,该表显示“同意立案”。

记者注意到,该审批表显示“核查情况及立案(不予立案)理由”大致如下:我局于2019年10月11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营销大厅吊幅广告中“独有商业形态、投资升值无忧,九悦广场百味街、百味生活悦享百味,”营销沙盘上的2#楼模型顶标注为“公寓”,沙盘园边“有一铺养三代,翘脚当房东”营销大厅右侧门型广告上标有“地铁一响价值看涨地铁物业无‘寓’伦比,地铁3号线预计2020年建成通车南昌市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南起......届时昌南地区至南昌市中心只需15分钟车程”等广告内容,该销售中心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胡建辉告诉记者,根据规划设计,以及他们现场核实查实结果,“九悦广场”2#楼规划为办公楼,但实际其销售是打着公寓的名义,现场的所有宣传广告等字眼,均明示是公寓。

此外,胡建辉还告诉记者,“九悦广场”的办公楼是一种公寓式的办公楼,与公寓还是有区别的,办公楼不允许在房内建洗手间,而公寓是可以的。而事实上,“九悦广场”的办公楼是却是按照带洗手间的公寓标准来建设的,明显存在违反规划设计。

胡建辉表示,目前,开发商已经提交了部分材料,配合接受调查,接下来调查还将继续。

房管局:只能办公不能用作住宅

南昌县房管局开发科郭科长表示,“九悦广场”的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用途性质是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2#楼为办公性质,至于开发商向业主销售时宣称公寓之事,目前南昌县市场监管局已经介入调查,而房管部门则将根据市场监管的调查结果再跟进。

另外,记者从南昌县房管局市场科了解到,目前该部门还未接收到开发商提交的验收交付的材料。据介绍,办公楼只能用于办公,而公寓则可用于住宅、酒店等,办公楼的房间不能单独设置厕所与厨房。

调查:接受调查期间仍以公寓售卖

正在接受调查的“九悦广场”是否仍在“挂羊头卖狗肉”?

随后,记者来到“九悦广场”售楼中心,询问是否有房卖,一名销售人员介绍,有三种规格的公寓。记者一再询问其是不是公寓,对方均给出肯定答复,并表示是在2#楼。接着,他带着记者来到2#楼看样板房,其间他介绍,整栋楼4楼以上都是公寓,共有400多套。

对此情况,胡建辉告诉记者,他们在介入调查后,就已经责令“九悦广场”停止虚假宣传,以及停止以公寓名义售卖。其明确表示,将再次到现场责令其停止违规违法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