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广州租房新规下月起实施房东租客均须登记备案吗「广州租房备案流程」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广州租房新规下月起实施房东租客均须登记备案吗「广州租房备案流程」。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中明确: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或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该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因此,在我市租赁住房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必须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为简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最大程度方便我市房东及租客,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在“穗好办”全流程办理!房东租客只需在手机下载“穗好办”APP,再通过简单操作就能一键申办并在线受理,办结备案证明还可在线下载电子证明进行打印。备案登记,就是这么简单!

【办理对象】

1.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由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2.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屋的,由住房租赁企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3.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操作方法】

1.在“穗好办”APP“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进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根据指引,开始办理并填写相关资料。

3.上传资料并提交。

【需上传的资料】

(一)产权证明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

备注: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备案。备案成功后可登录“阳光租房”在线打印备案证明,也可到所在地街道办打印。

【下载电子证明】

提交申请后等待在线受理,受理成功的办结备案证明可通过分享到微信下载进行打印:

1.“穗好办”APP“个人”页面,点击进入“我的办事”;

2.查看“房屋备案申请”,点击“预览文件”,右上角“...”分享到微信,在微信下载打印即可。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黄庆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黄庆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李琳、李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