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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宜春中心城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于4月1日正式启动。即日起至7月31日,符合条件人员可到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据悉,此次申请范围包括灵泉街道、珠泉街道、湛郎街道、下浦街道、凤凰街道、官园街道、秀江街道、化成街道、金园街道、新康府街道。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申请家庭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城镇常住户口;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③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在当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并提供用工单位社保缴交凭证(半年以上)和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居住证;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笔者了解到,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是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申报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转让房产的除外;二是单独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在当地有两套或两套以上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含)以上的;三是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的(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

此次保障房房源在北辰花园小区,位于锦绣大道147号。高层月租金每平方米4.3元,多层月租金每平方米2.65元。据相关人员介绍,如北辰花园房源不足,将调剂其他小区或以租赁补贴方式实施保障。(宜春市广播电视台 记者/吴峰 编辑/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