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南宁房产过户新政策「南宁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南宁房产过户新政策「南宁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凌剑伊)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市存量限价房转完全产权管理工作,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限价房转完全产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限价房为有限产权,未转为完全产权前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他住房。若要上市交易,需取得产权满5年后,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或购买其他住房。

2014年,市民梁先生和妻子在青秀区盘古路申请到了一套小户型的限价房。今年随着二孩的出生,家庭住房空间显然不够住了,梁先生能否将该套限价房上市交易呢?根据征求意见稿,梁先生需在取得房产证5年之后,按照同类地段二手房均价的20%比例缴纳价款,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之后才能上市交易。

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最高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限制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地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征求意见稿提出,限价房为有限产权,未转为完全产权前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他住房。如要上市交易,购房人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或购买其他住房。

限价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判决或裁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确须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相关价款,将限价房转为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需要将限价房提前上市交易的,应当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的,可以不受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要特别提醒的是,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骗购限价房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购房人按届时同地段、同类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与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售价的差价缴纳价款。

据了解,2012年,南宁市启动了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截至2015年底,按土地出让方式建设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6个,住房4023套,均已按规定出售。自2016年起,南宁市不再有新建限价房项目,目前限价房业务主要是办理存量已出售的限价房转完全产权等业务。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要求,今后南宁市不新建限价房项目。因此,本次征求意见稿不再提限价房项目建设、资格准入、销售管理等内容,只保留了限价房售后上市交易方面的内容。该政策有效期为5年。

■特别提醒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9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3115164544@qq.com。

编辑:梁丽玲

值班编审:卢超

(作者:凌剑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