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爆雷p2p平台处理结果「中融投最近消息解决方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爆雷p2p平台处理结果「中融投最近消息解决方案」。

P2P新金融模式的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让不少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上周,广州的P2P平台中大财富被公安立案,成为广州首家被经侦立案的P2P平台。日前,有中大财富投资人向媒体透露,由于平台限制提现后迟迟未解决问题,不单原答应的兜底承诺未兑现,连小额逐笔偿付都中断,在联系不上平台后,部分投资人于1月26日愤然报案。

对此,融和贷、川惠财富等平台呼吁政府尽快出台条例,界定并规范民间借贷及中介行为,防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有空可钻。川惠财富总经理周沛宇认为,监管空白对平台投资者不利,对行业也不利。虽然备受关注的监管细则尚未出台,但业内已普遍认为2015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

目前,我国民间借贷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规范。融和贷董事长佘能州认为,尽快出台条例,如允许企业和个人之间小额借贷行为;明确P2 P公司为民间借贷的中介机构,允许使用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等名称;强调P2 P公司应实现自有资金和客户借贷资金的严格分离;单笔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业务,有必要实行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P2P业务规模达到一定规模后,需要有一定的资质要求。

此外,政府还需要创造有利于P2 P行业发展的商业环境,佘能州认为,可从如下几点着手:

一是为P2 P行业提供必要的征信系统服务。进一步提高人行征信系统的开放性,允许符合条件的P2 P公司直接付费使用征信信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符合资质的P2 P公司上传经过核实的征信信息。

二是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P2P行业所媒介的信贷业务具有小额性,服务对象主要是获取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如小微企业、个体户、农民工等。为此,可考虑对于单笔业务金额低于一定规模的P2 P公司,参照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办法,给予其相应的税收减免,如营业税的减免。对于小额出借人取得的利息收入,给予个人所得税税收豁免或减免。

三是为P2 P企业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扶植。可借鉴上海的做法,给予符合资质的P2 P公司,颁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孵化器、创业园等为载体,为P2 P公司提供创业支持。

四是尽快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登记系统。发展抵押物、质押物转让市场,为部分以抵押、质押为补充(甚至为主要风险管理手段)的P2 P公司提供可控的支持。

不过,佘能州需要强调的是,我国应鼓励P2 P行业多种形式发展和以及进行多种形式试验,希望鼓励建立可灵活调整的行业规范。“考虑到日前P2P行业的总体规模还小,特别是单个公司的规模小,个别公司的失败不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政府仅需要对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的组织形式和业务行为进行界定,而不是对业务模式进行限制。与此同时,加强对P2 P关联交易管理和规范,防止P2P公司演变为其股东变相融资的工具。”佘能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