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房地产税」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又被提及了!


昨晚,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短短几句话,房地产税迅速冲上热搜!



这已经是近半年来第四次提及房地产税了!


2020年12月,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2021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4月7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提到,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隔一段时间吹一阵风,提及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了,每次上热搜都能牵动着广大老百姓的心,只是迟迟未见真身。


说实在的,房地产税年年提,市场翘首以盼房地产税早日落地降房价,可最后又悄无声息了。


但是这一次非同寻常!


首先是会议的主题内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和以前的稳步推进、积极推进不一样,这一次直接拎出“改革试点”四个字,也就是说,在《房地产税法》审议之前,可能就要在部分城市先行征收!


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广州……一些楼市热门的城市都有可能成为先行试点城市。


其二是开会的部门: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


出席的座谈会的都是决定房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实操部门,“负责同志”级别也非常高。


但全国性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立法先行,短期内开征可能性不大。


截至目前,房地产税法仍未被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房地产税一直没有进入立法审议程序,说明相关调研及前期论证工作尚未完结。


一方面,我国房产信息不充分和不完整的问题仍然存在,但仍有不动产未登记在册,同时尚未建立有效的房产价值评估机制;另一方面,虽然中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较为顺利,但面临的形势更加错综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房地产税的征收更需稳字当先,分步推进。


区域性试点与全国性立法工作并行不悖,考虑到沪渝两地试点效果不及预期,预计后续地方试点仍将继续深化。


2011年后,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收入绝对量有所增加,但其占地方财政税收比重仍然很低。2020年上海/重庆房地产税分别仅199亿/72亿元,占地方总税收比重仅3.4%/5%。而房地产税收入包含相当大比例的经营性房屋房地产税收入,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收入占比实际更低。


沪渝两地试点效果有限:一方面房地产税收入规模小,个人住房房地产税远不足以作为地方的主体税种;另一方面政策对房价影响并不显著。两地试点的最大成效在于“制度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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