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烟台买房政策「烟台租房补贴政策2021」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烟台买房政策「烟台租房补贴政策2021」。

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1个部门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内容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定》提到,要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而各地在购房与租赁住房方面,都相继推出新政策,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多地“上新” 购房定向补贴

继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以来,全国已有安徽芜湖、浙江武义、广西桂林、江苏海安、福建晋江、湖南衡阳等近20个城市陆续发布鼓励购房措施,对不同群体进行定向购房补贴。

安徽省芜湖市对符合条件的青年英才发放购房补贴,在芜湖市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可以给予购房款最高10%的补贴。

浙江省武义县纳税双百中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外来员工,可以申领“购房券”,外来员工及其配偶在该县所购首套住房,购房补贴补助额度为3万元。

福建省晋江市在一次性安家补助或购房补贴方面,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和国有企业全日制博士,对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限的给予一次性高校安家补助最高50万元。新引进的非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高校和国有企业全日制博士给予购房补贴最高100万元。

在棚改退潮后很多城市房地产市场处于下行态势,部分城市房价跌幅较大。政府必须想办法把人留下来。有产业,有就业,有人口,实现居业联动,楼市才能健康发展。

烟台市中心新市民住房保障常态化

1月10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布《市中心新市民住房保障常态化申请公告》,公告明确表示,为向新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拟在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下同)推行新市民住房保障常态化申请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于正常工作日内随时提出申请。

申请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住房租赁补贴或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其中,申领住房租赁补贴届时在网上申请,需另行提交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之后首次就业并属于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的,租赁补贴标准起点为每户每月300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户每月租赁补贴标准起点增加至400元;家庭成员数量超过1人的,每增加1人再上调50元;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每户每月租赁补贴固定为300元。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屋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承担的租金发放补贴。申请人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就业的,租赁补贴仍为每户每月240元。如无政策规定的停发情形,新市民租赁补贴最长发放期限为36个月。

本次《公告》中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将住房保障工作申请时间调整为常态化,工作日内可随时申请。

其实在2021年6月1日,市住建局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申请时间固定为2021年8月27日--9月30日。

时间上限制的放开,使得新市民群体在申请住房保障上时间更自由、更方便,无疑是烟台市政府便民利民,保障新市民群体利益的一大重要进步。

持续落实新市民住房保障公民工作

事实上,烟台一直在对新市民群体特别是青年人群体的住房保障展开工作。

2021年5月6日,《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发布,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烟创新创业,市政府决定对引进人才提供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符合条件者最高可以领取30.8万元的补贴!

6月1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放宽了新市民的住房保障条件,扩大了受益面,并且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

10月1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始实行,烟台不但从购房租房、社保、人才认定等各方面放低了对城镇人口落户的门槛,也全面放宽了农村入乡返乡人员的落户政策。

想要发展,人才是最关键的。从烟台及全国各地各个城市推出的各项利于外来人口、青年人才等住房政策来看,将目光放在新市民身上,使他们不仅租得起房,还能住得舒服、安心和长久,无疑才是城市发展的高速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