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财产继承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大问题。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剧中看到,有钱人家的孩子,为了争夺父母留下的遗产,甚至闹上法庭。虽然电视剧中有夸张的男女元素,但艺术来源于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家产分割仍然是人们非常重视的话题。

如今,年轻人普遍出生在较好的环境中。他们中的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的父母是双职工。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独生子女拥有无可争辩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非独生子女家庭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人们似乎理所当然地认为,无论如何,父母留下的财产,在孩子身上都是理所当然的。

但在法律层面,收受财产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自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继承规定发生了一些变化。并非父母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即使是孩子也无权拿走一些财产。

如果你的父母是从事文学创作或艺术创作的文艺工作者,作品发行带来的版权收入只能由父母自己承担。父母去世后,子女不能继承。

还有一种情况,现在很多人给自己买保险,年年交保费。被保险人因故死亡时,保险公司将向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如果受益人不是孩子,这些福利也不会由孩子继承。

更常见的情况是继承人和其他人之间的共同财产所有权。例如,父亲将所有财产留给其中一个孩子,但由于该财产由父母双方共同拥有,只是父亲单方面将所有财产留给一个人,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继承所有财产。房地产也是如此。 《民法典》明确规定,处分不动产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因此,其他兄弟姐妹也有权分割相应的财产。

除此之外,继承人的范围也扩大了。过去,法定继承人是一级继承人,没有一级继承人的,由二级继承人继承。排在第一位的是配偶、父母和孩子。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指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新实施的民法典​​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明确增加了侄女、侄子、侄子、侄女。他们也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但前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死亡或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还规定了立遗嘱的方法。与以往相比不动产遗产继承新规,增加了录音遗嘱和印刷遗嘱,两者都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父母想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孩子,最好的办法是提前立个公证的遗嘱,但是这种做法在国内比较少见,因为提前立遗嘱被认为是大忌。

过去,无论父母生前立下多少遗嘱,都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执行的。在《民法典》中不动产遗产继承新规,公证遗嘱的优先权被废除,按照最新有效遗嘱执行。这样就避免了老人在老年时修改遗嘱的手脚不便,使遗嘱不能满足老人的最新意愿。

虽然独生子女的继承比多子女的家庭更明确,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不立遗嘱,也不将财产转让给子女,除非其他人先-除子女外的直系继承人在世并享有合法继承权,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完全继承房屋。

很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宅基地也是可以继承的,这是错误的。在宅基地或家庭院落中建造或居住的房屋没有财产权,而只有使用权。因此,即使是独生子,也不能继承没有产权的宅基地。

此外,如果其他一两个孩子因父母的偏好而未被列入继承名单,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考虑和依据。该州增加了一个宽恕系统。通过对无继承权一方的孩子进行评估,如果考虑后表现良好,可能会再次被列入继承财产清单。

这样,继承家族企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事情更加理性和基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