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平湖万城御珑湾「平阳融信君澜邸」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平湖万城御珑湾「平阳融信君澜邸」。

温州网讯 “住宅飘窗高得离谱,脚踮起来才能看到窗外;会所安全出口‘不安全’,出入会磕破头;说好的水池变成绿地,被发现后还在整改中……”

平阳鳌江一新建小区一些购房户向《代表在线》栏目反映,该小区存在诸多问题。此外,让这些购房者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小区还没有通过整体竣工验收,竟然通过了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日前,《代表在线》栏目记者赴平阳进行调查。

飘窗成“天窗” 安全出口“不安全”

宋先生,苍南人。2013年7月,他在平阳鳌江买了一套期房。今年1月底,开发商通知他房子可以交付了。可是,宋先生到小区一看,发现小区并没有建设完毕,而且还存在很多问题。

宋先生的房子所在小区名叫“万城御珑湾”,位于平阳县鳌江镇昆鳌大道。记者走访发现,两个月前已经交付使用的该小区,里面有一些公用的基层设施仍在施工中。

其中,正处于施工状态的一个水池还是“半成品”。据业主称,不管在该楼盘的宣传楼书中,还是建设图纸中,此处均为一个“中央水池”。但是,前段时间小区建成后,这里变成了一处绿地。不过,在他们多次反映和有关部门介入后,开发商把绿地又改成水池。

此外,小区内的河堤应该建设成景观式河堤,但现状是河堤大多是黄泥堆积而成,毫无“景观”可言;楼书承诺住宅楼的一楼入户大厅都是“精装”,可目前只是墙壁刷了乳胶漆,嵌了瓷砖,但水管外露,毫无精装可言。

令业主不可思议的是,小区会所一个标有“安全出口”的出入口,一个成年人正常出入时头部会磕碰到顶部。

反映上述情况的,除了宋先生,还有该小区多名业主。他们称,除了公用设施,业主购买的房子内部也出现问题。如小区4幢11楼一商品房内,客厅的飘窗底部距离地面足有1米多高。当事业主称,这飘窗几乎成了“天窗”。这样的飘窗,在该小区内存在不少。

楼盘“瑕疵”都是按规划图纸施工

对于业主们所反映的情况,“万城御珑湾”的开发商——平阳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万城御珑湾”分一期、二期和三期,包括2幢、3幢、4幢住宅楼在内的一期是今年1月底交付,二期、三期分别在今年6月和10月交付。“一些设施和景观,都是公用的,其他两期的房子还在建设中,当然有些肯定是没有建设完成。”

至于小区会所“安全出口”太低,和一些商品房内的飘窗太高,该负责人称,设计图纸就是这样设计的,“设计图纸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我们是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

“如果是这样,那在销售房子时有没有告知购房者?”记者问。

“当初销售的是期房,业主没具体问。至于实际高度有多少,我们也是事后才知道。这些问题,我们和相关购房者正在沟通解决中。”该负责人这样说。

不过,该负责人坦言,小区内确实有几套房子在设计上确实存在一些缺陷,“在建造时,工程部没有反馈过来,如果反馈过来,我们可以及时变更。而监理方,只管质量不管实用……”

对于小区内的水池“返工”问题,该负责人称,小区设计图纸中确实存在水池,但之前施工中他们考虑建成后有可能给小孩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就改成了绿地。但之后有关部门发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目前这块正在整改中。

针对楼书一些没有兑现的承诺,该负责人表示,楼书宣传资料仅作参考,不过对于住宅楼的入户大堂,他们将会进行二次装修,作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中瑕疵肯定有的,但是不能否定整个楼盘吧”。

小区尚未整体竣工验收 却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除了小区建设存在一些所谓的“问题”外,业主们还反映了一个“关键问题”:根据规定,房子交付使用必须经过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而竣工验收备案前提是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整体工程验收。但是,住建部门对“万城御珑湾”小区一期竣工验收备案时,该小区一期还没有通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

对此,平阳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小区一期房子交付前,他们的工程已经经过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工程建设五方主体竣工验收。

开发商所称的工程建设五方主体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叶方表表示,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必须要通过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五方主体竣工验收,还不能完全符合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还必须通过包括水、电、排污、消防等配套设施的验收才能符合备案的要求。”

叶方表说,“万城御珑湾”小区一期在交付使用前,确实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竣工验收,但是该小区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还没完成。

那么,“万城御珑湾”小区一期交付使用前,到底有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叶方表坦言,确实进行了一次竣工验收备案,而且发放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不是备案的备案”只为给开发商“信心”

50多购房者状告住建局“乱作为”

既然没有完成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不符合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那为什么还要给予竣工验收备案?叶方表解释,这背后存在原因。

叶方表称,今年1月27日,平阳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万城御珑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该“专题会议纪要”明确,平阳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凭规划核实初步意见、五方主体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县公安消防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等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意见,由县住建局给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不过,该“专题会议纪要”中还载明:平阳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要确保2月5日前对各许可部门书面要求整改的内容组织整改到位,待相关整改内容全部整改完成以后,县住建局再予以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备案及产权确权登记手续。

“我们是根据平阳县政府的专题会议纪要才作出那次备案。严格意义上,那次不是正式的备案,资料都不齐的。”叶方表说,给“万城御珑湾”小区一期的备案是有瑕疵的,有些细节还达不到,要求开发商整改。他表示,正规的备案,是等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之所以作出“不是正式备案”的备案,叶方表称,那是因为当时开发商当时遇上一定的困难,为给予开发商“信心”,在要求其整改前提下先给予备案,并督促他们做好后续工作。

据了解,目前,“万城御珑湾”小区有50多户业主就此次竣工验收备案一事,向平阳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平阳县住建局,要求该局撤销颁发给平阳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对此,叶方表表示,如果在此事中他们有过错,他们可以自纠和整改,甚至可以撤销此次备案。

平阳县政府为什么要为“万城御珑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住建部门在整体工程验收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为“万城御珑湾”作出竣工验收备案是否合法?该新建小区后续该怎么处理?《代表在线》栏目将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探讨寻求答案。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