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住建部取消公摊「我国下月起将正式取消公摊」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住建部取消公摊「我国下月起将正式取消公摊」。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此意见稿一出,立即引发全网讨论。除了表示欢迎外,也有不少人担心,公摊面积一取消,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价又该涨了。

对于“取消公摊面积将助推房价”的说法,有业内人士表示不认同,“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公摊面积”在中国实行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为啥住建部突然看不下去了?其实取消“公摊面积”在民间的呼声日盛,且官方舆论已有风向。

2018年8月9月,新华社连续发表《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摊面积”让我们很受伤!》《买100平米得70平米:公摊面积7大乱象》指出,有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

买100平米得70平米,已经让购房者吃不消,然而现实中还有更夸张的案例。

据媒体报道,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拿到手100平米的房产证,只有48平米的使用面积,严重侵害购房者权益。这“史上最牛公摊面积”,不禁让人怀疑,购房者买的是房子还是楼道。

事实上,除了中国,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住房面积都是按照套内面积进行计算。

那么这个房屋公摊的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公认的说法是源于香港地产界,至于是哪家地产商,网上有未经证实的说法称“由李嘉诚首创”,后来被香港其他开发商所共用。

但如今,住房公摊概念的发源地香港已经取消了这个制度。2013年1月1日起,香港住宅物业销售新规,要求二手房销售先行提供套内面积。当年4月29日,《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正式推出,新规扩展至新房。师傅都抛弃的招数,徒弟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采用?

当然,背后“助推”住建部“取消公摊”征询意见,还有房产税的立法。把公摊面积纳入征税依据,而公摊部分的产权划分又是笔糊涂账,无论从法律依据还是从购房者利益出发,都不合理。

换句话说,实施房产税前,公摊面积这笔“糊涂账”必须理清。而实际上,在中国内地早有先行者。

早在2002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作为改革试点,重庆先走了一步。

法理所在,民意所向,榜样在先,“取消公摊”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