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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三个责任方被处以总计17.6万元罚款

扬子晚报8月27日A6版以《南京金茂高淳首个项目涉嫌无证施工》为题,报道了南京金茂高淳2018G04、05项目,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抢工开建的情况。对此,高淳区住建局经调查认定,金茂高淳项目属于违法建设,已勒令停工,并给出了处罚意见,给予建设单位和两家施工单位共计17.6万元罚款。

高淳区管理部门,已于8月24日现场立案,并勒令停工

记者此前接到市民报料,并实地采访证实市民反映该项目无证施工。而高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上周五的8月24日,该局已接到当地市民举报,工作人员当即赶赴施工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现场下发了停工通知书。

“现场情况如你们报道的一样,售楼处已经建至封顶。G04地块的西边因为靠着已有的居民小区——江山星园小区,施工单位还打了维护桩。”该负责人介绍称,项目因为两证皆无,属于违法建设,已对该项目进行了立案,并要求相关单位于8月27日到高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接受进一步处理。

处罚意见: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上限进行

8月27日,高淳区住建局向到场的建设单位南京禹茂置业有限公司、围护桩施工单位南京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售楼处施工单位上海蜀山建筑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据介绍,处罚意见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高淳区住建局负责人表示,金茂高淳项目在两证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就破土动工,且地块内的售楼处已建至封顶,性质恶劣,该局对此项目做出了按照管理办法最高上限处罚的决定。对建设单位南京禹茂置业有限公司作出按工程合同总价最高上限2%进行处罚,即处以罚金11.6万元;施工单位南京市住宅建设总公司、上海蜀山建筑有限公司各处以3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除了下达处罚意见告知书外,当天安监站再度向该项目下发停工通知书。在此期间,高淳区住建局建筑管理科和安监站都会加强对该项目的实时监督,以保证两证齐全后才能开工建设。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