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房产:新商品房5年内出现透寒漏水 开发商应买单

购房是人生大事,所以,购房时要格外当心,房子到手之后也仍然不能掉以轻心。房交会上,组委会梳理了之前市民在购房时出现的法律问题,由专业律师进行解答,帮助市民更轻松购房。

新房透寒漏水维修“半途而废”

市民崔女士:我是大连一小区的回迁户,2013年至今已经住4年。4年里新房持续出现透寒漏水等问题,家里衣柜地板大面积发霉,窗户每天用多条毛巾围着,地板时常被水浸泡。去年经过我和其他房主联合多次投诉后,质检部协同开发商、建筑商及物业一起实地查看情况,签订了维修方案。因为天气渐冷的原因,维修完室内的墙面就停工了,承诺今年5月继续维修。但至今没有消息,再次投诉也无人答复。请问,我还有其他维权方式吗?

解答:购房者拿钥匙后,除了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房屋各主要方面逐项进行验收,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出示并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登记备案表》、房地产管理测绘部门实测房屋面积数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文件,开发商未提供的购房者有权拒收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是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的有效凭证。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较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在保修期内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保修期后的房屋维修的,公共设施、设备、公用房屋等可以动用住房维修基金。

买房子,房主却不给过户

问:父母想去农村养老,看中了一个位于普兰店农村的房子,6间瓦房,独门独院,手续齐全,重点是只要2万元。但是业主说,不过户,协议买卖。请问,为什么不能过户?这房子能买吗?

解答: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倾向性观点,当事人之间一并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住宅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为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买卖双方为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经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也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城镇居民买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住宅房屋的,原则上应认定合同无效。处理此类案件,应当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综合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关系。

装修押金2000元我该交吗?

王先生:我是家住春柳某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的物业已经收了电梯使用费和排渣费,为什么还要收取装修押金2000元?而且押金凭证是物业自己打的一张纸,请问这个程序合法吗?我应该交吗?物业会不会随便找个理由就不退押金了?

解答:装修押金实际是一种保证金的性质,担保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装修或破坏小区设施的情形。对于此种情形,建议业主和物业签署正式的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及押金返还的具体时间和方式进行约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