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扎兰屯市司法局「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扎兰屯市司法局「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日前,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扎兰屯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参与诉讼的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关。

案情回顾:几十亩林地遭毁

2014年春季至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在无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南木林业局大石门林场施业区28林班3小班、65小班的林地内非法挖砂、挖鱼塘、堆放砂石及建设房屋,造成林地严重破坏。经鉴定,陈某某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共计33.5亩。

为了有效惩治犯罪、更好地保护生态资源,2018年6月20日,呼伦贝尔市南木森林公安局以涉嫌破坏农用地罪对陈某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7月3日,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认为,陈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下,擅自非法挖砂、挖鱼塘、堆放砂石及建设房屋,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损害了森林永续利用性及所承载的生态功能,严重破坏自然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陈某某应当承担林地恢复赔偿费用。12月6日,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现场:被告当庭认罪悔罪

日前,由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非法破坏农用地案在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向法院出示了起诉指控陈某某破坏林地事实所需的各种证据材料,并围绕恢复林地原状条件、所需时间等争论焦点,与被告人进行辩论。

被告人陈某某:“我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希望通过实际行动来弥补犯下的错误。案发后,我也积极配合南木林业局将涉案地块进行平整,栽植树木,希望通过这件事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后,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对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调解,被告人陈某某赔付生态损害赔偿金共计八万余元。

案件意义: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进程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大鸣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方方面面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此案作为扎兰屯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积极作为、忠诚履职,在庭审前,主动与南木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制定出科学有效的修复方案,并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使被告人真诚悔罪,自愿作出恢复土地原状的履行承诺书。该案的办理,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又使被告认罪并积极履行修复职责,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修复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希望通过办案中的鲜活案例让老百姓了解检察机关有这种职能,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我们公益诉讼的力量。(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