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买二手房时,过户费是如何计算的?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限制房屋买卖、抑制房地产交易过热,办理过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即税务部门征收的房屋交易差价收入,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税费。

一般来说,交易税费涵盖8种,分别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各税种的征收比率依地域有所差异,但区别不大,大致如下:

1、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为1.5%和1%。

普通住宅征收比率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具体征收比率:9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首套1%、二套3%);90至140平普通住宅(首套1.5%、二套3%);别墅等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4%)。

2、营业税:税率为5.5%。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3、印花税

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税率为1%,房产,税率为0.03%;

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和,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承担。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此类税种的征收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3%、1%分别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