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一切只为买房 深圳房价收入比多少才合适?

如果说想要辨别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城市居民生活水平,除了看它的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水平,还有一个重要的参考标准就是房价收入比。但是房价收入比多少才是较为合理的?

通常来说,目前国内流行的4至6倍的说法,据考证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黑马先生(AndrewHamer)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 后来,业界则将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定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买和租都是合理的住房消费形式

目前人们评论房价收入比高低,无非是希望人们都能买得起房。实际上,房价收入比在2~3倍的一些西欧、北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只在30%左右(如瑞士、德国、瑞典),而房价收入比很高、达到25~30倍的东欧国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却高达90%以上(如匈牙利、保加利亚)。日本的房价收入比连续多年下降、美国的房价收入比也处在“合理”的水平,但其住房自有化率多年保持基本稳定,没有太大的变化(东京低于50%、美国为6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