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魏学 周一凡)据中国好声音《新闻晚报》报道,今天,中国好声音继续关注杨先生在河南郑州遇到的一场奇葩拍卖:他通过法庭拍卖,拍卖郑州市中牟县三处房产,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然而查询后发现,我拍到的房产的土地证是伪造的,更奇怪的是,伪造的土地证竟然签发了房产证。【新闻回顾:法院拍卖取得的房产土地证为伪造中标,退票申请被驳回】

根据杨先生的描述,他让朋友去土地局查了土地证号,发现土地证是假的,土地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地点与他的房产不符。正在竞标。后经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确认,杨先生房产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权利人为他人所有。

中牟县房管局法制科张科长:当时他们是通过正当程序拿到房产证的。

杨斌:我也不知道你们作为一个政府登记部门,在用假土地证做房产证的时候,是怎么说这种话的?

张科长:当时是这样的。当她来申请许可证时,她不知道她使用的假土地证。

杨斌:根本原因是你给了她一个证书。

张科长:因为她申请了。如果她不申请,我们也不会为她申请。她提供虚假材料,她被追究责任。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赵玉娣应当承担责任。

杨斌:谁来追究她的责任?

张科长:我们也被骗了。

房管局表示,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房管局也是受害者。那么,杨先生拍摄的房产应该如何处置呢?

中牟县房管局表示,该物业处于法院扣押状态,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撤销。于是,杨先生再次来到中原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接见他的是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石红旗。

杨先生:应该在委托拍卖之前。我们应该调查一下。她的土地证是假的,或者她没有土地证,她已经知道情况了。

法官:我当然知道。就是要卖的房子。

杨先生:但是这个土地证是假的,不是你不知道。

法官:没有土地证,我们只卖房子。

杨先生:房子能正常使用吗?你也不行。

碰巧,杨先生只希望退还押金20万元,以“标的物有重大缺陷”,但不幸的是怎么确认房产证真假,应用程序没有。被接受。2月20日,他还收到了拍卖行的“催款通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石红旗表示,不仅杨先生的押金没有收回,房产还得再次拍卖。

杨先生:20万元押金不给。我必须在下次拍卖中补足差价,然后我必须支付本次拍卖的佣金。

法官:我想说你吃亏了!我们在这里谈论的都是你自己制作的。

杨先生:如果我知道这种情况,我绝对不会举牌!

法官:人家本来打算把钱拿走,但是你筹到了超过一百万。

杨先生:我也是正常出价的!

法官:拿走拿走!

杨先生:我接受,不合规。你把账号转给我。

法官:我卖给你,我保证转给你。你不知道怎么确认房产证真假,大家都知道。拍卖会上的其他人都知道。

银行称,该房产的原主人赵玉娣拿着房产证办理了贷款手续。他们没有理由怀疑,也不应该承担责任。房管局、法院、拍卖行、银行等一系列关联方均不认为工作有误。所有的问题都集中在杨先生身上。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讲解了原委。

杨先生:他应该在拍卖前核实标的物。

工作人员:你知道为什么大家不检查吗?

杨先生:为什么不去核化?

工作人员:查了就承担责任,不查了就不承担责任。

杨先生:就是明知故犯。

工作人员:不知道。有第三方生产的东西,评估报告是第三方生产的。

杨先生:这是漏洞吗?

工作人员:他现在来了,因为一旦他再次涉入,他就会过关。

杨先生:拍卖不会审核,拍卖行也不会。

工作人员:法院也不会开庭。法庭会说你的评估是什么?最后推到这里。

伪造土地证、房产证的房产通过法院拍卖被拍卖,涉事各方均受到指责,法院和房管局也表示,只要杨先生支付尾款,他将协助转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等一系列相关要素。那么,假土地证是如何一路开到拍卖环节的呢?中国之声和中央广播电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