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

为维持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运营管理,根据 《 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 》 (湘发改价调( 2017 〕 689 号)和沅发改价费【2019】21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房租市场实际情况,并参考周边市县租金标准,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重新公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城区多层步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价格,其标准按建筑面积由每平方米每月 2 . 1 元调整为 3 元。

二、单独核定城区电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价格,其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4 元。

三、根据上述基准价格,结合公租房所处不同的地段和结构、楼层、朝向差异等因素,在上下浮动幅度 10 %以内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租金标准。

四、乡镇多层步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按城区多层步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价格下浮 10 %。

五、本通知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日

【来源:信息来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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