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汨罗264套公租房面向社会配租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汨罗264套公租房面向社会配租。

红网汨罗市分站12月2日讯(分站记者 喻莎)湖南省汨罗市大众北路、山水路公租房配租工作启动,两个小区共有264套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配租。11月29日,汨罗就公租房配租工作召开动员会,自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符合条件的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可申报配租。

会议详细解读了《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大众北路、山水路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管理方案》),明确了申报时限、申报方式、配租房源、配租对象及申报条件等。

两小区264套房源配租给不同对象

此次配租的房源分别来自大众北路小区和山水路小区,小区全部建成后,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基本完善,水、电开通入户,室内按标准装修,可直接入住。

两个小区共有264套房源面向社会配租,配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

其中,山水路小区3#、4#栋12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大众北路小区2#栋第1、2单元24套和山水路小区1#、2#栋120套合计144套房源面向城区17个社区符合条件的常住城区居民分配。

今年接受公租房申请,明年分房

本次分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步:申请审批阶段。宣传发动,接受申请报名,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入住资格,2016年11月21 日~ 2016年12月21日接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19日进行审批公示。第二步:分房、选房阶段。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批次摇号选房,暂定2017年1月份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具体时间再定)。

当配租对象多于房源套数,则先抽取资格号,再抽取顺序号,最后抽取房号;配租对象少于房源套数,则不抽取资格号,直接抽取顺序号,再抽取房号。

去哪申报?申请者应具备什么条件?

记者从房产局获悉,为了让住房困难户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并保证此次公租房分配的公平公正,汨罗对公租房的申报方式和申请者条件均有明确规定。

新就业人员由单位统一受理后向单位所在地社区申报;城区17个社区为本次配租工作的受理、初审单位;归义镇、汨罗镇为复审单位;相关的职能部门为审核单位。常住城区居民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

不同的申报对象需具备的条件也有所不同

城区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汨罗市城区常住居民户口;(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米以下(含15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住房优惠政策:①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②购买安居房、经适房。③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④拆迁货币补偿、住房安置。⑤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

新就业人员申报公租房配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被汨罗市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于2013年元月1日之后录用、在城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2)家庭及父母市区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