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违法房产证撤销「违章建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违法房产证撤销「违章建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2003年,沈阳市铁西区鸿凯花园违建别墅(9组团13号别墅)被沈阳市执法部门拆成废墟。如今,原址上正在建一栋新的别墅,业主感叹:“再建别墅手续齐全得蹊跷!”

随着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介入调查,相关部门陆续撤销在建别墅的手续。业主们也开始疑问,相关部门为什么手续办了又撤?

面对自己在建别墅的证照陆续被撤销,业主袁女士说:“我要起诉相关部门!”

袁女士起诉的理由有三个:一是她对南滑翔路8-1号别墅的前身因违建被拆成废墟不知情;二是房屋产权证是开发商办理,而不是自己办理;三是相关部门已经给她核发了证照(之后又撤销),出尔反尔。

沈阳市房产局是在2013年4月27日下发撤销南滑翔路8-1号别墅房产证决定的。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铁西分局于2013年2月10日注销了南滑翔路8-1号别墅土地登记,并于当年4月10日登报公告。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期限,业主只有在当年复议和起诉才能有效。

对于袁女士的起诉理由,维权业主也给出几点反驳:第一,袁女士购房合同显示的签订时间是2002年6月18日,而该别墅因违建强拆的时间是2003年,如果合同属实袁女士应该知道强拆及强拆后的别墅废墟;第二,袁女士或者直系亲属在该园区另有别墅房产,而且就在南滑翔路8-1号附近,她至少在2003年前后就在该园区,对南滑翔路8-1号不应该不知情;第三,除了上述两栋别墅,她还买卖过一栋鸿凯花园的别墅;第四,该别墅因违建被拆除后,土地已经收归国有,也就是沈阳盛港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后者是国企,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另外,按照规定,申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本人填写申请表格,要本人签字的,这一点袁女士、开发商和房产局应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