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房产:常州契税怎么算? 90平以下房屋按1%税率征收

房屋契税一直是许多购房者较为关心的问题,不同面积房屋所缴纳的契税比例也不同。近期多位市民致电常州搜房网询问有关房屋契税的问题。今天罗列了有关常州房屋契税的相关政策,希望能给广大网友提供帮助。

常州购房契税政策 房屋契税怎么算?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常州契税缴纳典型问题解答

问题:我在2010年8月买的期房12年5月交房 ,首套,112平方,此房应缴契税多少比例?

回答: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10月1日之间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1%。

问题:我于2010年12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是第一套房,面积是110平米,我是南通人,户口即将迁入,当时是按3%税率缴纳的,现在请问退税需要一些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回答:如果您购房合同上的购房日前在2010年10月1日以后的话,可以办理退税,需要携带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所购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房的证明(需要到房管局开具)等资料。

问题:商品房交契税是不是必须在一定的时期内缴纳?如果没有,是怎么收取滞纳金的?

回答: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契税。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未缴纳的,征收机关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问题:我在09年8月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9月份交付,请问到地税局要叫哪些费用?现在契税税率是多少?

回答:购买住宅只要缴纳契税。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其他住宅均按3%税率征收契税。

问题:请问首套90平方以下自住房契税是多少

回答:根据财税【2010】9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