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六安公租房申请去哪办「六安公租房申请条件」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六安公租房申请去哪办「六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近日,我市正式启动2018年首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纳入本次配租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共有210套,分别为金安区99套、裕安区111套,主要集中分配在万融领秀城、文一云河湾等10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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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对象

(一) 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常住户口,且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实际居住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资产在5万元(含) 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平 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住房保障的;

5.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 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六安城区120 平方公里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申请人参加工作1年(含) 以上;

3.申请人已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正式办理录(聘)用手续;

4.申请人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无房产,且在六安市范围内未享受住房保障的。

(三)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已依法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 以上;

2.申请人连续缴纳养社会保险费1年(含) 以上;

3.申请人在六安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无房产,所在企业未解决住房。

(四))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特殊群体,经市政府批准,可优先分配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1.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2.在六安城区120 平方公里范围内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3.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住房困难群体。

二、资产认定

(一) 住房认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15(含) 平方米的;

2.已承租公有住房的;

3.申请家庭在申请前已转让私有住房 (含房改房、集资建房等)不满2年的;

4.待入住拆迁安置住房的;

5.待入住商品住房的。

(二) 资产范围。除日常生活资产外,家庭资产(不含房产)超出规定标准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产(不含房产)包括:

1.车辆(不含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

2.现金、住房公积金、有价证券等;

3.其他资产。

三、申请材料

(一) 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属城市低保家庭的,提供《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属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提供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家庭主要资产证明材料(原件);

5.房屋权属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或房屋档案查询证明, 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6.其他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优抚证等),

本次配租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条件、相关标准严格按«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六安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六安市本级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配租户可凭入住通知单到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服务站领取钥匙,验收房屋后,即可入住。

下一步,市保障房中心将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配租入住工作,健全和完善小区生活配套设施,确保广大配租户春节前尽快入住,让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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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安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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