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温江区不动产登记「温江不动产项目」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温江区不动产登记「温江不动产项目」。

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现场。王爵 摄

成都温江市民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王爵 摄

温江市民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咨询不动产登记事宜。王爵 摄

中新四川网8月22日电(王爵)22日,记者从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局获悉,2016年8月22日9:00起,温江区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即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此前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据悉,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2015年2月15日,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等八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国土资源部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事项展开集中办公,包括研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

据温江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温江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下,严格遵循“依法登记、方便群众、科学高效”原则,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2016年7月15日颁发了《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府发[2016]26号),旨在建立权属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温江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全区不动产登记及发证工作。

记者从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获悉,8月12日该局已发布通告,自2016年8月16日17:00起,温江区国土局、房管局停止受理各类土地、房屋登记业务。8月22日9:00起,温江区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此前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变不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操作规范(试行)》,在原有243项土地、房屋登记事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精简对外服务和方便群众办事,整合形成了164项不动产登记事项,编制了《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须知》。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18个,具体配置为:受理窗口11个、权籍调查窗口2个、档案查询窗口2个、收费窗口1个、发证窗口1个、税务窗口1个。

据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透露,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申请(数据关联)、受理、审核、登簿、颁证”办事程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原法定3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事项办理时限进行合并调整,合并调整后,商品房购买、存量房购买、抵押权设立等登记事项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其余登记事项按《温江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规定的承诺时限办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