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江苏泰州凶杀案「泰州情杀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江苏泰州凶杀案「泰州情杀案」。

协查通报 12年前,宁靖盐高速泰州姜堰段一河道内发现一具女尸,其颈部有电线缠绕,生前已有7个月身孕,由于尸体高度腐烂,加之系过路车辆所抛,确定其身份成了破案关键。泰州警方曾向全国各地发出8万份协查通报,都石沉大海,女尸身份一直成谜。今年5月,省公安厅命案积案攻坚技术组传来消息,死者系安徽枞阳籍女子汪某。记者从泰州警方获悉,汪某身份确定后,泰州警方迅速展开侦查,锁定杀害汪某的嫌疑人吴某,并在无锡将其抓获。

河道里惊现无名女尸 装女尸的铁皮箱 2008年6月21日11时许,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与梁徐镇交界、宁靖盐高速公路下面的河道内,一只蓝色铁皮箱浮在水面上,散发出阵阵恶臭,引起了附近居民的好奇。村民们撬开铁皮箱后,惊呆了,箱子里面是一具已经胀得变了形的尸体,吓得撒腿就跑。惊慌失措的村民随即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泰州、姜堰两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即组织侦查、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铁皮箱被打捞上岸后,侦查员发现,箱子里装的是一具成年女尸,生前已怀有7个多月的身孕。女尸颈部有电线缠绕,经过检验确认,该女子死于机械性窒息。侦查人员由此判断,这是一起凶杀案。泰州、姜堰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攻坚。明确尸源、查明被害人身份,是侦破命案的基础,也是关键环节。由于发现尸体的河道就在高速公路桥的下面,侦查员初步判断,抛尸的位置应该是在高速公路桥上,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在甲地作案后在乙地抛尸。因此,专案组在当地拉网式查找失踪人员的同时,面向全国各地展开排查。

8万份协查通报石沉大海 抛尸大桥 扩大排查范围,专案组将协查通报印发寄到全国每一个基层派出所,仅挂号信就寄出了8万余份。然而,一份份寄出的协查通报都石沉大海。专案组在全国范围内全力开展信函协查的同时,一边在全国失踪人员和走失人员数据库里展开滚动式搜索,一边利用采集的被害人指纹展开密集比对,均一无所获。因为尸体高度腐败,采集的被害人指纹严重变形,当地及周边地区也没有查到符合该女子特征的失踪失联人员,无名女尸身份一度成谜。 与此同时,侦查员围绕装运尸体的车辆展开了排查。侦查员通过现场勘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在南北向公路的东侧抛尸的,嫌疑人车辆的行驶方向应该是由南向北,抛尸地点就在高速公路桥上。然而,抛尸地距离交通大动脉跨江咽喉——江阴大桥仅约60公里,日均车流量达十多万辆次,排查的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尽管侦查员从尸体腐败的程度判断,被害人死亡时间在7天左右,但为了扩大排查范围,侦查人员将15天内的过往车辆都列入了排查范围。要在上百万辆符合条件的车辆中寻找涉案车辆,可谓是大海捞针。期间,为了查找尸源,侦查员还主动与央视寻亲栏目、多家寻亲网站联系,但一次次联系又一次次无果而终。

12年后凶手“现身” 吴某被抓 一晃12年时间过去了,“2008·6·21”杀人抛尸案成了压在一代又一代刑侦民警心头的巨石。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行动,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领导挂帅的攻坚组,泰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案组,实施专案攻坚。5月23日,省公安厅命案积案攻坚技术组传来了激动人心的消息——被害人系安徽枞阳籍女子汪某。至此,被害人身份明确。 随即,侦查人员赶赴安徽枞阳后了解到,汪某是名离异女。据汪某哥哥反映,汪某曾在无锡的一家洗头房做按摩女,期间与无锡惠山当地男子吴某结识同居。因为汪某久无音信,汪某的两个哥哥曾找过吴某询问她的下落。吴某称,汪某因为“宫外孕大出血死亡”,最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此事以吴某“补偿”汪某直系亲属5万元告终。 侦查至此,吴某的作案嫌疑陡然上升。与此同时,泰州市公安局技术人员经过对12万条相关数据进行层层筛查,最终锁定涉嫌杀害汪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吴某。5月2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无锡惠山落网。 据查,吴某曾是一名大货车司机,经常光顾汪某所在的洗头房,两人日久生情,租房同居。2008年6月,已经怀孕7个多月的汪某见自己即将足月临盆,为与吴某长期生活在一起,提出要吴某离婚,与她结婚,遭到了吴某的断然拒绝。为此,两人经常吵架。 汪某见他不想离婚,便威胁要找他的老婆闹事。2008年6月15日,汪某在出租房内再次与吴某发生激烈争吵。恼羞成怒的吴某用电线残忍地将汪某勒死。为了毁尸灭迹,吴某订制了一只铁皮箱。当天下午,他就以“在外面有女人”为由,与妻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净身出户。 当晚,吴某就驾车进入泰州市姜堰区境内,从随机选择的一处高速公路桥上将尸体抛下,然后逃之夭夭。“我当时之所以跟我老婆离婚,就是担心我杀了人会拖累家庭,这些年来,我经常做噩梦,觉得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死者。”吴某懊悔地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国柱 通讯员 吴劲松 校对 成皿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文章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