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的房产是否处于查封状态(图)
如需查询房产是否加盖公章,房产所有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向房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房地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房地产登记资料。
第七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查询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的房屋查封信息查询,该机构应当通知其到相应机构进行查询。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查询场所,并安排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等工作。
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时,应优先检索数字化结果。如有实际需要和需要,可索取纸质不动产登记原件。
第八条房地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时房屋查封信息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和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询价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查询正文;
(二)查询目的;
(三)查询内容;
(四)查询结果要求;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房产所有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向房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查询房产证状态。房地产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