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房产:取得房产证后,千万记得办这3件事!

取得房产证确实是一件开心的事,意味着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对房产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合法凭证。但是,这并无意味着拿到证后就万事大吉。业内人士提醒,取得房产证后,还应尽快办理好“3件事”,要不然,若以后转手处理将会遇到一系列麻烦,不少人因此还吃过闷亏。下面,我们来看看到底是哪3件事?

第一件事:仔细核对房产证上信息,确保千真万确

人都有疏忽的时候,当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录入房产证上的信息时,都有录错的概率。所以,我们买房人在拿到房产证时,应在现场校对证上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说不定一个字的偏差录成他人。此外,我们还要进一步核对房产登记的详细地址,包含楼栋号,单元门牌号和房产面积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若发现信息有出入,应在现场及时请求录入人员修正,否则,当你转手房产时,会影响到正常交易。或许,当时我们没发现信息错误问题,当过N年后再想纠正,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也是很麻烦的事。

第二件事:第一时间办理抵押登记,以防产生债务纠纷和信用风险

按揭房贷,除了个别土豪,大部分买房人都会使用到,一般都会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资金规划,或多或少的在银行贷些款,然后慢慢还。银行方面从金融风险角度考虑,会要求购房者把房屋抵押给他们,其目的就是为了预防购房者断供不还款而出现违约,影响到银行正常运转。对于我们买房人(借款人)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取得房产证后,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在办理时,需提供抵押申请书、身份证明、合同、房产价值证明材料。完成登记手续后,需取回房地产权利证书才算最终完事。

在这里,有读者提出疑问:按揭购房,我们那里都不给房产证!其实不是这样的,贷款买房的房产证保管分三种情况:一类是银行代为保管,二类是在房产证上注明抵押情况后,交给买房人保管;三是给买房人复印件,原件留在交易所里。

回到正题,如果购房者(借款人)不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会怎样呢?在现实的判例中,虽认可抵押合同效力,但抵押权不成立。为此提醒贷款买房的读者,为避免出现有可能发生的借款和信用风险,甚至产生债务纠纷,取得房产证后,应第一时间去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办理。

第三件事:妥善保存好相关购房票据,关键手续留着有大用

在买房过程中,我们手中会有一系列相关手续,在未拿到房产证之前,绝大部分人都会把购房手续保存好,但当拿到房产证后,估计一部分人就把这些手续丢了,或者在经历东腾西挪后,也不知道丢哪去了。可以明确的是,这些手续不但不能丢,需要时还能派上大用场。所以,正确的姿势是,只要房子还属于你,这些东东就应该完好的存好。

这一大堆购房资料手续包含: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装修发票,合同备案证明5项。这些购房票据都是有用的,比如买卖二手房时,需要原房主的契税发票。又如购房发票,当总价税费与差值税费有较大出入时,可用原始发票冲抵部分税费。还有如装修发票,同样也可以作为购房成本冲抵相应税费。这样能省钱的事,是不是应该上心呢!

以上,就是取得房产证后需及时办理“3件事”的全部内容。在现实中,虽然我们有些票据是可以补办的,但补办手续相当繁琐,往往要多次占用你的上班时间才能完成,劳心费神不说,还会让你付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后再提醒一下各位,取得房产证后别大意!尽快办“3件事”,未来转让“省事更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