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张家口市申请公租房条件「张家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张家口市申请公租房条件「张家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为更好的解决经开区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问题,7月1日,张家口经开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告公布。


本次即将分配的保障性住房位于西苑南路的“岭秀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已竣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尽快到所在办事处、社区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申请。

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1、具有本辖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无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低保户)标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出具同意审核机关核实申报信息且同意进行公示的承诺,并有担保人或担保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

申请住房保障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城镇低保证;

2、住房状况证明(拥有私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拥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所租房屋的租赁证或租赁协议,租住(含借住)个人住房的,需提供租赁(或借住)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须提供未婚证明;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证件丢失的,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孤、老、病、残等特殊家庭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

5、担保人为申请家庭提供担保的证明;

6、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审核。

如身边有需要申请保障房的居民,尽快到所在办事处、社区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申请吧。

▲岭秀城小区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