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2015大连公积金贷款额度暂不能调至80万元

5月5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低于97%时,将贷款额度最高上调至80万元。据了解,目前大连的住房公积金运用率在98%以上,因此贷款额度上限暂达不到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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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上限提高到80万元了吗?”昨天不少市民针对《意见》的规定提出这样的疑问。对此,相关部门解释称,在《意见》的规定中,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低于97%”的前提,只有全市的住房公积金运用率在97%以下,才能将公积金贷款额度调高至双职工80万元。目前,大连的住房公积金运用率在98%以上,这意味着,双职工的贷款额度上限暂达不到80万元。

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结余、周转等情况,在确保职工的提取和贷款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区房屋成交价,最大限度确定贷款额度,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目前,市本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人70万元、单人45万元。

另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缴存期限为6个月。按照最新政策,公积金还款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目前,本市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执行“认贷不认房”的购房套数认定标准,即缴存职工本人和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便可认定为首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另外,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公积金贷款目前的主要规定

1.认定是否为首套房的标准是“认贷不认房”。

2.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3.市本级最高贷款额度为双人70万元、单人45万元。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缴存期限为6个月。

5.还款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6.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房时可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