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房产:什么是空置房? 秦皇岛的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不动产在国内可以算是一个家庭最值钱的财产,除了买房是需要支付的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购房款,入住后每个月都要支付的物业费也不是个小数目。而且随着经济发展,国内的中产阶级、小康家庭逐渐增多,很多家庭不止拥有一套房产,多出来的房子除了出租也可能空闲出来,“空置房”这个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也由此出现,而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什么是空置房? 秦皇岛的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空置房的定义,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或者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一般情况下,空置房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这个物业费该由谁交呢?依照有关规定,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空置房物业费应由业主支付。

至于空置房物业费具体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在秦皇岛,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等由享受物业服务者交纳;对空置房屋,在向物业公司办理空置手续后,按照90%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