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柳州杀夫案「鱼漂浮在水面上」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柳州杀夫案「鱼漂浮在水面上」。

案发

2002年11月15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在柳州市北雀路原柳州地区歌舞团大门外停车候客的“摩的”骑手老赵,突然听到马路对面一间发廊的门口传来一名女子的呼喊声:“救命啊!杀人了!”老赵循声跑去,询问那女子究竟什么情况。女子只说出“不认识,跑了”,便仆倒在地无法动弹。老赵急忙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柳北分局领导带领侦查、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该女子名叫贾某,系案发发廊的经营者,已经死亡。经法医检验,贾某身上有多处锐器伤,凶器应为单刃尖刀。从现场情况来看,贾某被害前曾有过性行为,发廊内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分析其为卖淫后遇害。技术人员心细如发,在现场内外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多处痕迹物证,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打下了基础。

追凶

侦查人员围绕案发现场,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由于案发时间为夜间且现场位置较为偏僻,侦查人员仅能从多名群众的描述中,得知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小个子的男子,身高大概只有1﹒6米左右,未能获取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侦查人员还围绕贾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贾某系外来务工人员,社会关系较为简单,其亲友也未能提供任何有助破案的情况。倘若真是卖淫后遇害,被害人与行凶人素不相识,锁定犯罪嫌疑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侦破工作许久没有取得进展。

随着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一批又一批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入侦查视线,又一批一批地被否掉。刑侦支队四大队的领导和民警也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大家始终抱定破案决心,坚信犯罪嫌疑人终将会落入网中。

今年8月10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在梳理去年下半年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信息时,发现鹿寨县公安局去年9月28日抓获审查的赌博嫌疑人员江某,与贾某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特征十分相符。四大队侦查人员闻讯十分兴奋,与技术人员共同对江某的个人情况进行分析,认定江某确有重大嫌疑。

四大队与柳北分局雀儿山责任区刑侦大队重新成立专案组,对江某进行细致调查。江某现年50岁,系福建省南平市人,多年前来到柳州做个体小生意,现与妻子、女儿居住在鹿寨县鹿寨镇某公租房小区。江某有赌博、嫖娼的违法记录,而且其身材较为矮小,身高只有1.62米,确与之前勾画的嫌疑对象的特征十分相符。

10月8日晚10时许,专案组在鹿寨县公安局协助下,在江某居住的小区内将钓鱼后返家的江某抓获。江某得知找上门的是柳州刑警,顿时明白了什么回事:“我愿意如实交代问题,我多年前用刀捅了一个女人。”

真相

据江某交代,其1993年就独自来到柳州做个体生意。2002年11月15日晚,租住在人民广场附近的江某饭后百无聊赖,独自步行外出“找乐”。他走一个多小时,来到了贾某经营的发廊外。看到店内仅有贾某一人,江某认为“有搞头”,于是进店称要按摩,并与贾某谈好以100元做皮肉交易。完事后,两人却因为嫖资发生了争吵:江某认为总共就是100元,贾某称还需加上按摩费20元。一番争吵过后,见贾某并不让步,江某心生怒火,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不锈钢水果刀威胁道:“我一分都没给你,给你把刀!” 贾某急忙呼喊:“救命啊!”并冲上夺刀。打斗中,江某持刀朝贾某的腹部、颈部连捅数下,推开仍在呼喊“救命”的贾某后仓皇逃走。江某逃出发廊后慌不择路绕了一个大圈,然后一路奔跑逃回租住处。

江某并不知道贾某已经伤重身亡,若无其事地继续在柳州生活。2006年左右,江某来到鹿寨县做个体小生意,结识了现在的妻子并成婚,在鹿寨县鹿寨镇定居下来。3年后,江某有了一个女儿。安逸稳定的生活,让他逐渐淡忘了还会有镣铐上身的那一天。

目前,江某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广西电台私家车930记者:雷俊 通讯员:刘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