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土地自持是什么意思

土地转让的方式

1、买卖:

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

2、交换:

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3、作价入股:

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合建:

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

土地自持就是由开发商自己持有商品住房面积,自持部分不得转让、销售。自持显然已成为目前房价上涨过快热点城市土拍的标配,这些措施都会给土地拍卖市场降温,将对楼市健康发展有着良好的作用。自持的土地政策主要是一些大城市,中小城市由于本身库存量比较高,还没有发展租赁市场这样一个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