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产:2007年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更改为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企业,也就是物业管理公司,专门从事地上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共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有偿服务的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物业公司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运行。

物业管理企业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公司更改为物业服务公司。

概念:按合法程序,有相应资质条件并经营物业管理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核算法人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有认可的章程,能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