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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6 09:27

都市时报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马雪艳

昨日法院执行强制腾房

借款95万元迟迟不还,法院向被执行人杨某夫妻贴出了强制腾房的公告,可2人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昨日,五华区法院对2名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房屋采取强制腾房。

还款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上午10点许,五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一行来到呈贡区风华俊园小区杨某家中,对杨某夫妻名下的一套房产采取了强制腾房。

法官介绍,去年,施女士和丈夫朱先生将杨某、张某夫妻起诉到五华区法院,称杨某因为家里做生意,急需资金,从2014年1月至9月期间,先后4次向她借了95万元,可过了约定的借款期限,却迟迟未归还,同时,还提供了4张借条。

法庭上,杨某称,她向施女士借钱属实,但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且借款后每个月都在归还。

五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2014年1月至9月,杨某分4次共向施女士借款9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杨某称收到借款后,每月均向施女士偿还欠款,并提交了银行对账单。可经法院审查,杨某提交银行对账单只能证明杨某有取款记录,而不能证明向施女士还款的事实,因此法院不予采信。

五华区法院判决,杨某和丈夫张某共同赔偿施女士夫妻共计人民币95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法院判决后,杨某既不上诉又不赔钱,施女士向五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为租户重新找了房子

五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一行来到呈贡区风华俊园小区,采取了强制腾房。

上午11点左右,法院强制腾房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来到了住房楼下,杨某情绪激动,哭得十分伤心,她说自己对法院执行没有异议,也不是舍不得这套房,就是觉得认识20多年的闺蜜“欺骗”了自己太伤心。

“这笔钱不是借给我,是借给别人的,转账也是转给别人,只是有部分现金委托我转交,但是她说和对方不熟,就让我写了一个借条给她。”杨某说。

杨某称,她和申请人施女士是从小就认识的闺蜜,而且还是同事,关系一直很好,其实她和施女士的钱都是借给了一家开矿公司了,但现在生意不景气,借出去钱收不回来。

执行法官介绍,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发现杨某夫妻名下有两套房产,2016年4月27日,法院对两人位于呈贡区的这套住房张贴了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杨某、张某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如逾期未履行,法院将对该套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可腾房公告贴出3个多月了,杨某夫妻依然没有还款。

让执行人员没想到的是,腾房的前几天,被执行人杨某说这套房屋已经租出去,里面还住着人。随后,执行法官又赶到呈贡向租房人了解情况,考虑到租户确实不知情,又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最后执行局按照同样的租金价格在同一个小区帮租户重新找到了房子,租户一家也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房。

法官介绍,强制腾房后,如果2名被执行人还是不履行还款,法院将对此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清偿申请人的债权。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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