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关于房屋继承过户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了

哪些人可以办理继承过户

办理继承过户必须是被继承人的亲属,法定的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必须是在房屋权人死后进行,如果选择生前过户只能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继承前需对房产进行测绘和评估,继承人需到房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出具测绘报告;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朝向、楼层、房龄等因素给出市值评估。

测绘完成后,可进行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房屋继承过户分为两步,分别是继承公证和继承登记,继承过户是免交契税的。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又分为两种情况:

1、 有遗嘱的继承公证

这种情况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有:

派出所或村委会等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房产证件;

继承本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

被继承人所立的经过公证的遗嘱;

继承人身份证等;

其他公证所需材料;

2、 无遗嘱的继承公证

这种情况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有:

派出所或村委会等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被继承房产证件;

继承本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

继承人身份证;

其他公证所需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费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的:

20万以下的按2%;20-50万的按1.5%;50-100万的按1%;100万以上的按0.5%。如果继承人只继承了房屋的部分产权,则还需乘以相应百分比。

二、继承登记

继承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 继承申请书,一般登记大厅有制式文本;

2、 申请人身份证件;

3、 被继承房屋产权证;

4、 房屋的测绘文件;

5、 房屋的完税证明;

6、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7、 继承权公证书;

8、 其他文件。

之所以出现文章开始前那种情况,是在公证环节出现问题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过遗嘱并做了公证,就可以避免因法定继承人分散而导致继承无法完成的问题,如果已经发生了,则需要其他法定被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再由某个人完整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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