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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崇育

今年94岁的李步海原本该安享最美好的晚年生活,但他又不得不为自家房子的事发愁,为了办下房子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家人经过24年的四处奔波,如今没有任何进展。“再过几年,兴许我就不在了,只能留给儿子继续奔波。”李步海叹气说。

被批准异地安置自筹资金盖房

据李步海介绍,他于1925年出生,今年已经94岁,他1945年参军,1953年转业地方农场。1978年在海南兴隆农场任场长,1989年退休之后被上级批准易地安置,即由原单位兴隆农场提供土地,李步海出资建房解决居住问题,居住的地块位于海口市金牛岭公园旁的兴隆农场汽水厂内。

李步海和他的房子 记者李崇育 摄


李步海告诉记者,1989年,他即将离休,作为农场的上级机关海南省侨务办公室(现海南省外事办公室),在征求其对离休后的打算时,他考虑到孩子都在海口工作,提出在海口异地安置的请求。记者从申请书上看到,李步海提出“为了安度晚年,要求给我三分地,按原价付款,建一间两层楼房”,该申请获得时任省侨务办公室主任批复同意。因兴隆农场在海口金牛岭有块地,李步海的请求得到了上级的支持和协调,兴隆农场划了一块面积675平方米的土地给他,李步海则自筹资金,建了两层的民宅。

1992年,海南省大规模清理干部建私房。由于他建房手续齐全,资金来源清楚,既有组织批准书又有城建部门的红线图,在清查行动中未受影响。

李步海认为,他的房子符合当时《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规定,是合法的房产。“既然是合法的房产,肯定需要法律的保护。”早已多年离休的李步海从1995年起,就多次要求兴隆华侨农场与海口市有关部门协商,协助办理解决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但没想到这事24年过去仍无果。

24年办不下土地证和房产证

6月21日,万宁兴隆农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李步海的房产问题,农场方面确实处理不了。”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农场2018年4月签发的《关于李步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的函,该函罗列了几点意见,认为李步海在兴隆华侨农场任职期间,农场在兴隆无偿提供一套房屋(三室二厅)给他居住。

继任的历届农场领导均高度重视李步海的诉求,曾派人与国土资源管理、房管等部门沟通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事宜,但鉴于土地性质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且李步海在海口汽水厂范围内已建住宅并非房改房、集资房等政策性房屋,在此情况下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于法无据。

农场曾派人前往海口市与李步海协商沟通,力图找到妥善的安置办法。农场表示,如李步海同意回兴隆定居,农场可以在兴隆提供两套面积相当的新建安置房或在海口市内安置一套面积约147平方米房屋给李步海居住,但李步海因种种原因都难以接受。

李步海说,农场称免费提供房子给他居住,实际却是兴隆农场修建一批职工宿舍,当时拿来出售,他爱人交了购房钱,至今他仍然保留着《兴隆华侨农场职工购房专用收据》。

李步海认为,他的房屋完全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时规定》和《劳动人事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经他本人提出申请报海南省侨务办公室批准,兴隆华侨农场同意出让土地,并经过海口市建设部门认可的离休老干部异地安置房屋。

“我的房屋有海口市建设部门认定的红线图,还有兴隆华侨农场批准的施工许可证,手续和程序完全是合法的。”李步海补充说,在兴隆华侨农场同意在海口汽水厂划拨土地给他建房解决离休异地安置问题后,他就把在广东省华侨农场管理局分配给他的面积100多平方米的房屋,无偿交给兴隆华侨农场处理。

记者梳理发现,李步海在海口汽水厂建房用地的红线图,除了兴隆农场方面的盖章,还盖有海口市城市建设局(现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公章,当年的兴隆农场国土科还发放了农场的房产证。在1992年海南省清理干部建私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中,该房屋“给予解脱”。李步海说,“给予解脱”即符合规定,无需清理。

相关部门:应先进行土地确权

那么像李步海这样的情况,是否能依法办下属于他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今年7月1日,记者带着问题向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寻求答案,该局房产科科长刘柏华称,这涉及到土地过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刘柏华建议,目前,该土地产权属于兴隆农场,应该先找兴隆农场出面,由农场方面牵头,向上级打报告,请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因涉及到多个部门,最好由上级政府来开个协调会。

至于整个地块,李步海的房屋能否分割出来,刘柏华表示,可由兴隆方面出函同意过户给李涉海,“是可以分割出来的。”

农场方面在此前函件报告中称,李步海的住宅并非房改房、集资房等政策性房屋,在此情况下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于法无据。对此,刘柏华科长给予否决:“没有这一说法。”

针对李步海的情况,9月9日,海口市解决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佈权表示,现在土地证和房产证只发《不动产权证书》,鉴于该案例土地权属仍然在兴隆农场名下,而土地上的建筑为李步海所建,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应该先解决土地问题,“能帮他把土地确权了,房产问题就解决了。兴隆农场方面可以把小块地分割出来给他(李步海),先把不动产权证书办到他名下,有了证什么都好说,整块地是可以分割的,看农场愿不愿意。”

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律师表示,本案例中虽然实际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但关键在于兴隆农场愿不愿意配合分割土地事宜,当事人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