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房产税会不会全国推行「不要低估一个人为你所做的」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房产税会不会全国推行「不要低估一个人为你所做的」。

几天前《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强调,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要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文章发布才几天,昨日重大消息就公布了,房产税来了!为什么这么快呢?其实房产税不是来得快了,反而是来得晚了!要知道我国其实很早就开始针对房产税开展了讨论和研究,并且就如何征收,征收税率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从前期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来看,上海房产税试点已有十年,早在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就出台《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房产税税率为0.6%,免征面积为人均60平米。重庆房地产税试点的方案,则根据个人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税率逐级提高累进计税方式。

从两城市的试点情况来看,总体试点效果都很好,对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转型促进作用明显,能够有效抑制炒房行为,将更多的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发展上,特别是重庆,房价一直相对平稳,产业发展进步很大,群众接受度非常高。

从房产税实施的配套制度上讲,我国一直在完善相关制度,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推广实施,某种程度上讲其实已经铺平了制度基础,房产税推行仅仅只需在里面多添加一个税收项目罢了。

所以,现在全面推行房产税的实施经验、具体方案、制度配套,其实这些都已经完全具备,只是房产税里的利益关系涉及到千家万户,必须得稳步推进!很多专家都分析要再试点,至少五年后才能全面推开!

个人分析,这种重大的决策,国家发布的信息一定非常注意用语,别忘记“积极稳妥推进”里的“积极”两字,房产税全面实施的各种条件其实已经比较成熟,估计未来三年很有可能在现有上海和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范围试点并很快全面施行。

小俚哥还是上一篇关于房产税的那句建议,大势所趋,明智者激流勇退!